发布于:2011-01-25 21:45:25
来自: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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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积混凝土目前国内尚无一个明确的定义,国外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日本建筑学会标准(JASS5)规定:“结构断面最小厚度在80cm以上,同时水化热引起混凝土内部的最高温度与外界气温之差预计超过25℃的混凝土,称为大体积混凝土”。美国混凝土学会(ACI)规定:“任何就地浇筑的大体积混凝土,其尺寸之大,必须要求解决水化热及随之引起的体积变形问题,以最大限度减少开裂”。 从上述两国的定义可知:大体积混凝土不是由其绝对截面尺寸的大小决定的,而是由是否会产生水化热引起的温度收缩应力来定性的,但水化热的大小又与截面尺寸有关。 由于对大体积混凝土没有统一定义,以截面尺寸来简单判断是否是大体积混凝土的现象比较常见,给工程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例如:有些工程虽然厚度达到80cm(或1m),但也不属于大体积混凝土的范畴,业主却要求施工单位按大体积混凝土标准施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有些工程虽然厚度未达到80cm(或1m),但水化热却较大,施工单位却没有按大体积混凝土的技术标准施工,造成结构裂缝,结果采取种种措施加以补救,又造成额外费用。 另外,由于对大体积混凝土没有明确定义,某些书刊也滥用名称,例如出现:“超大体积混凝土”、“超厚大体积混凝土”、“特大体积混凝土”等不严格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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