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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规7.6.3点的问题

发布于:2006-03-16 16:59:16 来自:人才招聘/企业招聘 [复制转发]
按新规范7.6.3,六至七层高度超过24M的中、小学教楼是否设自动淋水系统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linyong64
    linyong64 沙发
    高规7,6,3和7,6,4的条文说明:
    “五、公共活动用房主要指下列场所:
    1.商业楼、展览楼、财贸金融楼、综合楼、商住楼的商业部分、电信楼、邮政楼等建筑的营业厅、会议室、办公室、展览厅与走道;
    2.教学楼、办公楼、科研楼等建筑可燃物较多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
    3.旅馆、医院、图书馆、老年建筑、幼儿园;
    4.可燃物品库房。”
    2006-03-27 1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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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yong64
    linyong64 板凳
    如果按照新规范7。6。3看条文解释,是应该做的。老规范不需要做,所以我们现在一般都是建筑上保证高度不超过24米,就不用设置自动喷淋了。
    另《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上规定教学楼最多不能超过5层,这样就不会达到24米了,就不用设自动喷淋了。
    2006-03-27 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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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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