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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2005-09-22 第一条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考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 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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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碧潭飘雪
沙发
反正到现在为止还没见到报名的消息!!
2006-03-16 1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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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pe_308
板凳
呵呵,听说基础课没有要求资历,而是只要在工作就可以靠,但是不知道有效年限是多少啊~~~
2006-03-16 08: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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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现在考了
以后还要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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