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1-01-10 18:59:10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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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份图纸,属公共建筑,六层,总建筑面积8000平米。请同行们看看其应急照明设计是否存在问题。
1:双电源供电至一层总应急配电箱,由总箱放射式配出六个回路至一~六层层应急照明配电箱。
2:公共部分设置了部分带蓄电池应急灯,属平消二用灯,灯具设开关控制。未考虑火灾时强启。
我的问题是:第一种情况配电方式满足二级负荷要求吗?
第二种情况不考虑火灾时强启,单靠带蓄电池应急灯是否满足二级负荷及消防要求。
我很困惑,请指教。
全部回复(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蛋腚
沙发
2条件满足时,实际这个做法是可以的,前提是该大楼未做火灾自动报警。
2018-12-12 14: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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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uanling
板凳
建规上是这么说的:11.1.5,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与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这其中并未提到应急照明,所以是不是可以理解LZ的图是正确的?
2011-01-18 15: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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