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事业单位用人的健康规定。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
1、信息处工作人员2名。
招聘条件:(1)全日制计算机类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熟练掌握Oracle、SQL Sever、Visual Foxpro等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具有一定的web开发经验,精通java或.NET编程、设计模式和组件技术,程序代码书写规范,熟悉java SSH开源框架结构及互联网富客户端开发;
(3)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研究生招生处工作人员1名。
招聘条件:(1)全日制计算机类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上学位;
(2)熟练掌握数据库基本操作,精通SQL语句,有一定的人文素养和公文写作能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职位报名。2011年1月4日发布招聘信息,1月4日—1月15日报名人员下载报名表,填好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面报。
(二)现场确认。1月19日报名人员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楼503进行现场确认,要求出具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始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1月20日根据招聘职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评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四)笔试。1月21日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与此次招聘职位直接相关的知识。
(五)面试。根据笔试结果确定面试名单,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六)确定聘用人员。综合笔试和面试情况,提出拟聘用的初步人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和核查档案后,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后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收入约12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月收入约260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缴纳。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个人档案由河北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人员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代管。
四、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内外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在报名期间请随时登录上述三个网站查询具体工作安排和下载报名表格。
五、联系方式
报名表请发送到电子邮箱
shanwb@hebeea.edu.cn。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联系人: 陈献明 单文宾
联系电话:0311-66007037 66007000
附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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