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供配电技术 \ 电气规范与火灾自动报警规范的矛盾

电气规范与火灾自动报警规范的矛盾

发布于:2006-03-10 14:22:10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24.2.2.2条第三例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地下室,地下车库及多层建筑的底层汽车库(超过25台),必须装设火灾探测器。但是在《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防火规范》中车库的分类以车辆台数来定,50台以下为四类车库。并且没有规定四类车库要做设火灾探测器。那就是说一类高层中,汽车库台数小于50台时不需要做火灾探测器。这不是矛盾吗?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大鼻山
    大鼻山 沙发
    一类高层的地下室,无论几台车,都要设置报警的
    2006-03-10 19:09:10

    回复 举报
    赞同0
  • szhjf
    szhjf 板凳
    同意2楼,当行业标准和国家规范相冲突时,以GB的为强制性规范。
    2006-03-10 17:20:10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返回版块

97.89 万条内容 · 2156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相同截面的电缆并联运行,载流量如何计算

相同截面的电缆并联运行,载流量如何计算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