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12-31 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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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关各司局分工会,在京各直属单位基层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指示精神,为了让每位职工,尤其是家庭困难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研究,拟在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部直属机关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好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是检验各级工会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成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与职工群众密切联系的具体实践。各级工会要继续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努力推动和帮助广大职工群众和困难职工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积极推进“两个普遍”等工会重点工作的开展,切实在推动科学发展、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中,各级工会要对困难职工档案中记录的所有困难职工进行一次全面走访慰问,做到全面覆盖。要深入到困难职工家中,认真倾听职工呼声,真心关心职工疾苦,真正帮助职工解决困难。特别要重点走访慰问政府救助政策尚未覆盖或按现行政策救助后仍存在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对工会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协商给予解决。
(二)各级工会要加大送温暖资金的筹集力度,在使用工会经费的同时,要积极争取行政经费支持,确保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顺利进行。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将继续拨出部分启动资金,用于各部门工会走访慰问活动。部机关工会将拨出部分资金,支持相关司局和单位工会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三)各级工会要积极主动邀请本部门党政领导同志参加走访慰问活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负责同志将参加部分司局和单位工会的走访慰问活动。
三、困难职工补助标准
(一)根据部机关工会关于《机关工会职工困难补助暂行规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中央国家机关特困职工指家庭人均月生活费低于300元)的职工,每人补助1000元;
(二)职工患癌症或其他重病住院治疗1个月以上的,每月补助1000元;
(三)职工父母、配偶、子女病故每人补助300元。
(四)职工因其他困难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工会常委会讨论批准给予适当补助,一般不超过200元。
此外,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要求,特困职工属因病致贫的,需随表报送医疗费用报销单复印件;特困职工属下岗或内退的,需随表报送由单位开具的下岗或内退证明;特困职工得到最低保障救济的,需随表报送低保证明。
四、有关要求
(一)各司局和单位工会要及时将领导同志走访慰问的情况进行总结,还要针对本司局和单位存在的困难职工群体和致贫原因,从制度上和机制上提出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向本司局党支部或本单位党委报告,推动问题的解决,并把困难职工状况和相关政策建议写入送温暖报告中,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部直属机关工会。
(二)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及早布置此项工作,将《2010年水利部机关特困职工情况汇总表》(附件1)、《水利部机关特困职工报告表》(附件2),于2010年12月27日前报送部机关工会。
(三)本次送温暖工作结束后,各司局和单位工会要及时填报《水利部机关送温暖工程统计表》(附件3),并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送部机关工会。
联 系 人:陈莉
联系电话:63203743
附件:
1、2010年水利部机关特困职工情况汇总表
2、水利部机关特困职工报告表
3、水利部机关送温暖工程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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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