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不同层的消火栓同时到达也算是规范要求的两股水柱吗?

不同层的消火栓同时到达也算是规范要求的两股水柱吗?

发布于:2002-09-10 18:35:10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在答复一位同行的贴子时想到了这个题,故专门列出与大家讨论。
举个例子表达的清楚些:
如一个教学楼,宽45米。只在两头楼梯处设单栓(双栓在条文说明中不算双股水柱),这样下层或上层的水枪也可以管到邻层的着火处。就算除去水带折合的损失也可以满足规范要求。因为规范并没规定这两股水柱是否必须是本层的消火栓。
如果不这样理解,那么必须在教学楼中部再加设一消火栓,即影响美观又容易被学生破坏。

全部回复(2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linyinong
    linyinong 沙发
    ZJF2002所言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个人认为主要是规范条文的表述不全而造成的理解偏差,甚至规范编写人员也说不清楚。我不认为规范牟糊的地方可以“任意”发挥(当然前提是技术合理),因为消防的生杀大权掌握在执法者(消防部门)手里,他们拥有至高的权力。
    2002-09-17 11: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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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jf2002
    zjf2002 板凳
    对此类问题个人认为:
    这是个设计理念问题,也可以说怎样做到优化设计的问题."从重从快"固然可以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但也有侵犯人权之嫌.
    特别赞成q131427认为"规范含糊的地方,也有可能正是规范给我们留下的余地。"的观点!
    从而给设计人员留下了真正可以称之为设计的内容!

    2002-09-17 1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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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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