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12-14 11:59:14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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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同事在做一个近一百米的筒体结构,电算完后在优化中,另一个同事看到他筒体的SATWE输出结果后提出异议,说他这个筒体不能算真正意思上的核心筒,因为有个输出结果:“框架柱地震倾覆弯矩百分比”的列表里面框柱的弯矩百分比在顶部几个楼层超过50%,也就说筒体分担的地震力小了,不能作为真正的筒体,而是名义筒体,等于是围成方形同时闭合了的剪力墙,实质是带剪力墙的框架结果,于是乎他们争论开了,而后他们翻阅抗规、高规等规范,但是针对框剪和筒体界定的明确条文却找不到。。。
坚持认为筒体的同事认为,筒体的设计意图就是:利用剪力墙的抗剪能力强,框架的抗弯能力强进行组合的;因此在这样的结构体系中,框架部分承担大部分的弯矩,剪力墙承担大部分的剪力,这个最初的设计意图,并且在这样的概念下进行进一步的发展,以保证能最大程度的保证设计意图的实现。。。
而认为不是筒体的同事依旧坚持自己的“倾覆弯矩分配原则“的立场。。。
恳请高手解析,到底是哪个人的说法正确,或是都不准确,还有其他说法,或是有啥明确的界定条文,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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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现在规范已经明确说是用底部的
框筒其实和框剪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特别是对构件计算
构造上略有不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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