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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市规划远离短期政绩算计近日,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新修订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新办法明确了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原则上应当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并不得违背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 城市规划不是一个新问题,却是一个仍然存在严重问题的问题。有专家曾将目前城市规划存在的弊病概括为短期化、指令化、形式化,不仅如此,三种现象兼而有之也不是个别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地方官员对政绩的强烈追求,这种行为严重扭曲了城市规划的正常逻辑,比如制定不切实际的城市发展目标、贪大求洋等。而且,追求政绩的冲动还使得部分城市出现了“换届就要换城市规划”的非正常现象。这种频繁修编,不仅造成乱花纳税人钱财、浪费规划资源,更严重的是影响了城市发展的持续力,损害了城市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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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