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12-10 10:59:10
来自:建筑结构/结构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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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抗震规范有部分错误现列出如下:
1. 前言,第1行第3个字,正确的说法应该为“本规范系依据”,缺少个“系”字。
2. 第28页,倒数第8行,正确的说法应该为“...之1款规定的建筑及砌体房屋”。
3. 第38页,倒数第9行,(5.2.3-6公式)耦联系数的正确表达应该是ρjk(k为小写)。
4. 第39页,5.2.5公式楼层剪力符号中的下标e应该为大写E。
5. 第56页,6.2.5-1公式中应该是除以柱的净高,原来写的是乘以净高。
6. 第57页,6.2.7的第1条中,应该是“其值可采用1.2,剪力相应调整”,缺少个逗号。
7. 第68页,表6.4.5-3中应该是“一级(7、8度)”
8. 第68页,表6.4.5-3下的注释1最后那句应该为“...查表;端柱有集中荷载时,配筋构造按柱要求;”。
9. 第106页,图8.3.4-1中详图A中应该是r=35,详图B中应该是hw≈6。
10.第176页,吉林省中的长春(南关,...)。
11.第178页,宁波(北仑)。
12.第180页,山东省的临朐。
13.第184页,深圳(龙岗)。
14.第186页,成都(..,龙泉驿)。
15.第199页,公式D.1.4-1中应该为“1.1”,原来写的是“0.1”。
16.第219页,H1.7的第5条,应该是“高度之比不大于4时”。
17.第252页,最后一段中,应为“徐正忠”。
18.第341页,图14中应该为“跨高比大于6的连梁”。
19.199页D.2.3条1款“核芯区有效宽度可取梁宽与柱宽之和的平均值”应改为“核芯区有效宽度可取梁宽与柱宽的平均值”或“核芯区有效宽度可取梁宽与柱宽之和的一半”
20.22页表4.2.3中fak≥300的粘性土,300没给单位
21.182页湖北武汉的“江厦”应为“江夏”
22.第49页表6.1.2中高度划分缺少24~25m之间的分类,个人认为表中25m应为24m。
23.189页第三组:凤县3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应为0.10g
24.部分第一版第一次印刷,63页倒数第三行(6.3.7-2-2),最后缺字应为“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25. 第 8页表3.4.3-1 "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 应为"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
26. 第 101 页公式8.2.5-7 hc和hb 应为 hc1和hb1 条文说明节点域的尺寸定义为翼从缘中心线算起
27.第 181 页由下第2 行 “长桓” 应为“长垣”
28.第 183 页由下第3 行 “番禹” 应为“番禺”
29.第 190 页由上第2 行 “菪昌” 应为“宕昌
30.243页由上第2 行公式M.1.2-4 小于符号“<” 应为小于等于“<=”
31.243页由下第6 行公式M.1.3 小于符号“<” 应为小于等于“<=”
32.252页由上第1 行 “涉及院” 应为“设计院”
33.286页由上第12 行 S
34.293页由上第1、2行 700m、760m、800m 单位应为“m/s”
35.475页表9 钢结构的层间位移角“完好”栏内数值 “1/300” 应为“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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