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2-26 11:15:26
来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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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土保持信息(2005年第1期)
(总第2 48 期)
2005年1月19日
水利部鄂竟平副部长考察贵州省毕节地区水土保持工作
新年伊始,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对贵州省毕节地区“长治”工作进行调研,走访基层,同当地干部群众交流,听取大家的意见。
13日至14日,鄂副部长深入“长治”工程重点治理区小流域治理现场,详细了解毕贵公路水土保持大示范区的建设情况,听取了毕节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询问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发状况,特别是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组织方式、各项措施的配置及投资、坡改梯后土地权属变化,群众投劳的落实和利益的保护等,并对当地水土保持工作在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治理区农民收入、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和改革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毕节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提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指导意见。
鄂竟平副部长指出,毕节地区山多水少地碎林稀,水土流失严重,生态恶劣,群众生活困难,该地区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尤为重要。自1989年国家在该地区实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以来,在当地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发挥水土保持搭台、部门唱戏的合力作用,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探索了很多好的作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水土流失治理区增加了耕地数量、增加了粮食产量、增加了群众收入,改善了生态环境,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了群众生活水平,减少了水土流失量、减少了洪旱灾害、减少了贫困人口。水土保持工程被誉为“德政工程”、“富民工程”,深受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欢迎。在肯定毕节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同时,鄂副部长对该地区水土保持的发展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一是继续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发挥水土保持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防洪安全和饮水安全的基础作用,进一步研究如何在水土保持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并根据“三农”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拓展水土保持外延和内涵,开创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尊重自然规律,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在加强综合治理的同时,要注重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要结合当前国家开展退耕还林、生态移民、小水电代燃料等重大生态建设项目的机遇,探索生态修复的途经,如“鸡鸭上山、牛羊入圈”等模式,实现“小开发、大保护”,“小治理、大封禁”,大面积恢复保护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加快治理速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是要继续加强监督执法工作,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要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督促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检查验收,并加强对现有治理成果的保护,坚持开发与保护同步,坚决遏制人为加剧水土流失局面。
四是要加强水土保持基础工作。要不断完善项目建设规划,制定行业规范、标准,推行监理、设计资质制度,加快监测及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水土保持重大问题研究。特别是要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定量、定位监测,微观监测与定期宏观调查相结合,发挥各监测站点的作用,及时预报水土保持建设效果和变化情况,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管理办法》印发各地执行
为适应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加强“长治”工程建设管理,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水土保持有关政策法规,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 《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于日前印发云南、贵州、四川、甘肃、重庆、湖北、江西、河南等省(市)执行。
《办法》分总则、立项管理、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检查考核、竣工验收和其它等八章共五十七条。
《办法》的适用范围为“长治”工程水利基建资金项目,“长治”工程农发资金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已在“长江水土保持网”登载,点击网址http://www.cjstbc.com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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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崩岗“家底”已初步摸清
由水利部组织实施的《南方崩岗防治规划》的外业调查普查工作已经完成。日前,受水利部委托,长江委在江西省赣州市主持召开了南方崩岗调查成果审查会,水利部水保司、长江委、珠委、太湖局和广东、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广西、安徽七省(自治区)水利厅的代表以及中科院南京土壤所等单位专家对南方朋岗调查成果进行了审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张学俭副司长,长江委夏仲平副总工等部委领导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崩岗调查工作成果,一致认为这是建国以来在我国南方地区首次用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开展的一次综合、全面的调查,基本上查清了南方崩岗分布的数量、形态、规模、发展程度等,初步建立了南方崩岗GIS本底数据库,为下一步南方崩岗防治规划提供了翔实的基础
数据。
崩岗是我国南方地区最严重的水土流失类型,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极大,严重影响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利部高度重视崩岗的防治工作,为了全面掌握南方崩岗分布、数量、形态、侵蚀量、危害、发展趋势以及崩岗防治经验,积极争取崩岗治理列入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2004年,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委托由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牵头编制《南方崩岗防治规划》,并且成立了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为组长单位,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珠委水保处、太湖局水保处为副组长单位,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省(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牵头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如心站为规划总承担单位。作为《南方崩岗防治规划》工作基础的崩岗调查工作,得到了七省(自治区)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开展技术培训,部署崩岗调查工作。于 2004年 11月启动,至 2005年 5月底结束。在此基础上,长江委、珠委、太湖局分别对辖区内省(自治区)的调查成果进行了抽查复核。各省(自治区)进行了补充完善。2005年11月,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对七省(自治区)的调查成果进行审查汇总,并建立了南方崩岗GIS本底数据库。
本次调查共涉及 7个省(自治区)的 68个地(市、州)、 313个县(市、区),基本覆盖了南方崩岗分布的区域。崩岗分布区总面积近 40万 km2,涉及总人口约 1. 6亿人。据调查统计,共有崩岗 20多万个。
刘震司长、张学俭副司长对本次崩岗调查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要从维护生态安全、国土安全、防洪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高度来提高全社会对崩岗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对进一步补充完善崩岗调查成果和做好下一阶段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云贵鄂渝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
前期准备取得突破性进展
云贵鄂渝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历时三年,最近通过世行评估,计划于2006年初展开谈判,项目可望于2006年实施。世行评估工作的结束标志着本项目世行准备程序已接近尾声。同时国内审批程序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在新年前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分别通过了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的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也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审查,将很快由水利部提交国家发改委审批。
本项目涉及云南、贵州、湖北和重庆等四省(市) 37个县,其中贵州的四个项目县位于珠江流域,其余均在长江流域。项目区总土地面积6907平方公里,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76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2亿美元,计划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卫亿美元,中央及地方各级配套405万元,欧盟提供赠款1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亿元),其余由项目区群众投劳折资实现。
根据世行项目准备要求,本项目已经完成了可研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影响评价报告、少数民族发展计划、土地征用与移民政策框架、病虫害管理计划、林业指南、大坝安全指南、四省财务管理手册等一系列项目文件。以财务管理和贷款跟踪管理为重点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正在设计之中,预计2006年1月份将进行程序调试。项目的监测评价工作也已先期起动,目前四省(市)正按国家统计局《农村入户调查》的有关要求,展开对项目区典型农户的调查工作。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
编制领导小组和编写组成立
为落实《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对《长汪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最近长江水利委员会成立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领导小组,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熊铁任组长,长江委规划计划局局长刘志明、水土保持局副局长廖纯艳任副组长,成员由江苏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水利厅(局)主管厅(局)长等组成。同时,还成立了由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规划计划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及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水利厅(局)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技术人员组成的编写组。目前,《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各有关省(自治区、市)按照《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工作大纲》要求,正在着手进行资料收集和相关调查准备工作。正在抓紧内业整理,按时提交工作成果。该规划预计2006年上半年完成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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