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11-24 15:46:24
来自:电气工程/电气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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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扬尘是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源之一。防控施工扬尘,实施绿色施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是建筑业应承担的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最近,建设部在发布的《绿色施工导则》有关环境保护技术施工要点中,进一步明确了对扬尘的控制要求。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从2003年起就开始着手施工扬尘的防治,不断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并以此为突破口,打造绿色建筑工地 ,为石家庄城市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了积极努力。
石家庄市由于地理环境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加之城市环境承载能力差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过大等因素,大气污染问题已成为该市的一大痼疾。为治理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市区生态环境,从2003年起石家庄市政府把改善生态环境当作民意来抓,提出了宁可影响石家庄市的GDP指标,也要把大气污染治理好,并以降低可吸入颗粒物为目标把燃煤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和机动车尾气治理等重点工作作为硬指标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该市以治理施工扬尘污染为突破口,下“猛药”降扬尘。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下发了《石家庄市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制定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将控制扬尘污染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预算,无控制扬尘污染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要求的作为废标处理;对不按实施方案控制扬尘污染的施工单位,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或吊销施工许可证。同时明确由石家庄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管理工作,并委托石家庄市建筑施工管理处具体负责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2004年11月,该市建设局召开了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动员大会,成立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巡查队伍,实行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责任状制度和管理人员包工地制度,并连续开展了施工扬尘污染专项集中突击检查行动,对所有施工现场进行不间断拉网式检查,共检查施工现场1761次,施工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为坚决控制扬尘污染, 2005年3月正式实施了《石家庄市建设工程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工程开工前,凡不能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同时规定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对不履行防尘义务的和不作为的相应处罚。提出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扬尘防治目标要求,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不得将工程发包给环境管理体系不健全、无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建设扬尘防治专项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于工程开工之日起15日内足额支付施工单位。该《办法》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管理,具体规定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应达到的技术标准以及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受到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评优资格;当年两次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暂停其六个月投标资格。处罚后仍不改正的,一律停止其在本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半年到一年。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其资质,清出建筑市场。 该市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在全市建设行业全面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科学化、现代化的环境管理模式,要求到2005年底,建设工地环保达标率达到100%,从而使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在石家庄省会大气污染治理初见成效的背景下,为巩固施工扬尘治理成果,全面提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围绕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天蓝、地绿、水清、气爽、路畅、景美”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石家庄市建设局于2007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检查,打响了治理攻坚战。市建设局还专门成立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集中攻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建筑施工管理处。依据《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建设厅《改善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建设局建设工地集中攻坚整治方案》的要求,分为14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共检查318项房屋建筑工程(822个单位工程)、34项市政工程、20项拆除工程,对本次攻坚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按照《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有关规定, 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下发了190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施工现场管理差、多次督导仍不达标,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建设施工单位记入不良记录,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对本市施工企业申请发证机关降低企业资质。石家庄市建设局对在施工现场综合整治、文明施工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建设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进行通报了表彰。通过此次综合整治攻坚,锻炼执法队伍,全市建设、施工企业搞好文明施工,防治施工扬尘,创建绿色工地意识明显提高,施工现场面貌有了很大改观。针对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石家庄建设局将强化监管措施,制定长期有效的解决方案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完善管理措施,规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科学管理,文明施工,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并将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的认证和施工现场环境保证措施的落实,作为建设市场施工队伍的准入与清出的必要条件。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制,建立责任明细台帐,每项建设工程包干到人,将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同时,对施工现场管理好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督导,培养一批优秀样板工地,以示范工地为标准,带动绿色施工 。
经过几年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尤其是通过对施工扬尘的持续治理,石家庄城市区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逐年得以改善。从全国十大空气污染城市到居民有78.6%的时间能呼吸到清新的空气。2001年石家庄环境空气质量处于II级及优于II级的天数的仅为95天,2002年181天,2003年211天, 2004年全年达到280天,2005年这283天,2006年为287天,占总天数的78.6%,而2007年首次突破了300天,三项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也逐年下降。石家庄市建设局建筑施工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施工现场综合治理,扬尘防控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治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在巩固施工扬尘治理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将依照国家、省和石家庄市有关规定、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和综合整治力度,并按建设部发布的《绿色施工导则》有关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引导施工企业实施绿色施工,以从根本上治理施工扬尘,改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营造清新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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