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11-20 13:28:20
来自:环保工程/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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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培训暨自治区绿委办主任工作会议上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绿化事业发展迅速,5年来共有3271万余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96亿株,为全疆生态环境改善、农牧业增产增收、提高生活质量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度造林绿化成倍增加,每年完成造林面积由百万亩增加到300余万亩,公民义务植树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阿克苏柯柯牙、塔城老风口、库尔勒龙山等一批义务植树基地已初具规模,并发挥出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另外,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果面积已超过1600万亩,基本形成了南疆环塔里木盆地优势林果主产区、吐哈盆地优质高效林果基地、伊犁河谷和天山北坡特色林果产业带。
全疆各地还把城镇绿化美化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投资环境和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把森林引入城市,把城市建成花园,积极开展争创“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花园式单位”活动,实现了全疆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分别以每年高于1个百分点和0.1平方米的速度增长。全疆共有37个城市(城区、县城)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有12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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