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11-13 12:38:13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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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东莞接项目很难做。东莞建设局卡得很严,说说水专业反方面问题吧 。首先东莞的通病防治手册中要求,所在东莞项目必须设计时采用污废分流。这点我不理解。为什么要强制执行,就是上海、北京、广州他们也未必都是污废分流。请问你们觉得在东莞一个小城镇市政排水现在都是雨污合流,小区不做中水回用,采用污废分流有意义吗?建筑给排水规范中也没强制执行? 一个小商铺内也搞污废分流,我也不知道遍《通病防止手册》的那些人是怎么想的?不知道怎么弄个强条。不按此执行不予以行政审批。还要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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