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11-10 07:53:10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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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从10月20日开始施工,水泥都有出厂资料,都是完整的。在11月4日才送到实验室检验,12月14日出结果报告。截止到今日一直在施工。也就是说甲方为了赶工期,没有等到实验结果出来就一直施工。(其中材料是甲方包料供料)。昨天甲方领导训斥我为什么不早点去检验,为什么没有检验出材料就施工,要是水泥检验不合格让谁来承担责任?
这其中我犯了两个问题:1、从材料进场就应该去实验室检验材料。2、没有出材料报告不能施工,因甲方赶工期应该让他们出书面东西出问题自己负责(因甲方自己供料)
鉴于以上问题如何才能处理好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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