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10-28 11:36:28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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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力法
“第七章 电力设施保护
第五十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
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这个电力设施保护区有对应标准没有? 比如 35KV的有没有规定多宽距离内不能新建建筑物之类?
谢谢了!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中11.0.10 条规定有说明--------
11.0.10 线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边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或
规划建筑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以及边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
城市建筑物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1.0.10的规定。线路边导线
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间的水平距离,在无风偏情况下,
不应小于表11.0.10所列数值的50%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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