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10-24 07:57:24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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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审图公司的新的审查意见
1.弱电进线未要求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不符合GB50311-2007 7.0.9规定
这条是强条,具体应该怎么修改,有没有什么图纸可以参考?
2.火灾报警设计不完整,有些建筑内未设探测器。
这个项目按照规范是可以不设置火灾报警,但是业主说必须有,所以现在的做法是除了办公楼以外,其他建筑(车间,仓库等)只设手动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器。现在审图的说要加,那我到底该不该加啊?
还有些关于送审流程的问题,新手第一次做项目不太了解。
1.所有送审的施工图通过审查之后,原有图纸如果有更新,是否还要再送审,还是说只要设计院盖章出图就行了。
2.如果送审的施工图通过审查之后,我们这边又有新的图纸(审图公司未要求增补这些图纸),是否还要再送审,还是说只要设计院盖章出图就行了。
3.蓝图是什么东东?
多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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