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10-13 23:42:13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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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6.2.3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其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这两条规范看似有矛盾! 都是单元式住宅为什么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为乙级防火门呢?十八层以下(包括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个人认为6.2.3 条主要是针对两个疏散楼梯也就是两个安全出口而设的,如果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没有两个安全出口还是应该按6.1.1.2 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问题是现在的十一层单元式住宅有谁会笨到设两个安全出口! 以上言论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认同或认可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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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确实做过十二层的每个单元一个楼梯,户门为乙级防火门,审图中心也没有说什么不对
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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