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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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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式公寓应该按宾馆还是按高级住宅考虑?手头在做一个酒店式公寓,27层,一类高层,但不是集中空调,采用分体空调机,通风只考虑消防排烟和卫生间换气,大家说说,应该设置喷淋吗?为便于大家对照研究,将《高规》7.6.2条摘录如下: 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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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按建规只有底层设商业网点的住宅才能按层数定性,非住宅部分超过一层就不能按层数定性了,应按实际高度确定是否是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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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稿看了一下,确实增加了宿舍这一项了,谢谢!
我现在准备参照其他来考虑了,15L/S,按现在的规范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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