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2-04-13 22:35:13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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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规范要求,消防立管的支架应设置在1.5-1.8米的高度,但事实上在这个高度既影响美观,又很容易造成空间上的阻碍。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空心砖墙、轻质墙旁支架无法承重,则支架必须设在楼板上。好处是牢固,能很好的承重,并隐蔽在楼板找平层内或墙体内,不碍观瞻。
有人认为支架设在楼板上隐蔽后不便于管道的维修拆除,但目前我还未碰到一起消防立管拆除事件,况且消防立管如果到了非拆除不可的地步,则消防箱,进箱支管都必须连带拆除,要敲墙、敲楼板,还是动用氧炔来得快,经济实惠。
有谁有同感,或帮忙给我一个更好的理由说明消防立管的支架应设置在1.5-1.8米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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