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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讨论

发布于:2002-04-11 21:50:1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本人在上海工作,上海市>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下的住宅,当采用小区集中的生活消防合用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并应满足若干规定.经咨询消防局和监理,他们认为消防泵和生活泵应合用变频设备,理由是可以保证水泵经常运转和火灾时十分钟用水量,但我认为这样消防和生活泵均从水池吸水,而水池并未蓄消防蓄水,水源不宜保证,消防和生活泵应分开设置,保证消防泵从市政管网吸水.敬请各位同仁给以指正
  • 刘峰
    刘峰 沙发
    宜合用,这种情况下合用的可靠性更好
    2002-04-11 21: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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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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