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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于:2006-02-09 20:22:09 来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复制转发]
199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 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大气 1991年,全国城市大气污染仍呈煤烟型污染,冬春季重于夏秋 季,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大中城市重于小城镇。全国废气排放量为 10.l万化标立方米(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 1314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火电厂排放364万吨;二氧化硫排放 量为1622万吨,比上年增长8.6%,其中火电厂排放460万吨;工业粉 尘排放量为 579万吨,比上年下降25.9%。 1991年,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生日均值范围在80一1433微克/ 立方米之间,北方城市工均为 429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为 225 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均咯有下降。污染严重的城市依次为延安、 宝鸡、吉林、大原、济南和安阳等。 城市大气中降尘半月均值范围在 3.2一51.2吨/平方公里.月之 间,与往年相比呈下降趋势,北方城市明显重于南方城市。污染严重的 城市依次为鞍山、三明、长春、百家庄、哈尔滨、唐山、大同、吉林、沈阳、 嘉峪关、大原、兰州和济南等。 城市大气中二氧化硫主曰均值范围在4一351微克/立方米之间, 北方城市平均为92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为88微克/立方米。与 上年相比,南方城市污染程度有所下降,北方城市变化不入。污染严重 的城市依次为重庆、贵阳、宜宾、太原、南充、乌鲁木齐、青岛、长沙、宜昌 和石家庄等。 城市大气中氮氧化物年日均值范围在11一164微克/立方米之间, 北方城市平均为 5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增加7微克/立方米;南方城 市平均为3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污染严重的城市依次为乌鲁木 齐、郑州、兰州、广州和大连等。 1991年,酸雨仍限于局部地区,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3.8一7.6 之间,监测的51个城市中pH年均值低于5.6的占59%。酸雨出现频率 超过75%的有长沙、南充、宜宾、赣州、重庆和衡阳等。本年度降水中出 现过酸雨的城市比上年度增长7.8%。

2.水 1991年,废水排放仍以工业为主,废水中有机污染物增加,重金属 和有毒物质基本得到控制或有所下降。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为 336.2亿 吨(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比上年下降7.9%,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 235.7亿吨,比上年下降5.2%。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为718万吨,比 上年增长1.4%;重金属排放量为1836吨,比上年下降16.1%;砷排放 量为1127吨,比上年下降8%;氰化物排放量为4666吨,比上年增长 19.9%;挥发性酚排放量为7863吨,比上年下降15.7%;石油类排放量 为68353吨,比上年增长2.7%。 1991年,全国大江大河干流的水质尚好,但是流经城市的河段污 染较重。七大水系评价总河长43562公里,其中水质符合《地面水环境 质量标准》(下同)1、2类标准的占评价总河长的45%;符合3类标准的 占11%;符合4、5类标准的占44%。 长江干流水质基本良好,个别断面有超标现象。在评价的9193公 里河长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54%;符合3类标准的占16%;符合4、5 类标准的占30%。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耗氧有机物、氨氮和挥发酚等。 黄河干流水质基本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有下降趋势。在评价的 7048公里河长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29%;符合3类标准的占4%; 符合4、5类标准的占67%。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氨氮、石油类和耗氧 有机物等。 珠江水系水质良好,广州河段本体污染较重。在评价的5496公里 河长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57%;符合3类标准的占27%;符合4、5 类标准的占16%。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氯化物、氨氮和耗氧有机物等。 淮河水系污染较重,主要污染河段是淮南段和蚌埠段。在评价的 1333公里河长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5%;符合3类标准的占30%; 符合4、5类标准的占65%。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和耗氧有机物等。 松花江水系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改善。在评价的2412公里河长 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19%;符合3类标准的占23%;符合4、5类标 准的占58%。主要污染物是耗氧有机物、挥发酚和氨氮等。 辽河水系是七大水系中污染最重的水系。在评价的1171公里河长 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6%;符合4、5类标准的占94%。主要污染物是 氨氮、挥发酚和耗氧有机物等。 海河水系污染较重。在评价的6460公里河长中,符合1、2类标准 的占9%;符合4、5类标准的占91%。主要污染物是耗氧有机物、氨氮和 挥发酚等。 城市地面水有机污染较重。在监测的82条城市河流的190个断面 中,氨氮、挥发酚、石油类和亚硝酸盐氮年均值超标的断面分别占38%、 31%、40%和30%,溶解氧不足的占22%。 内陆河水质良好。在评价的7732公里河长中,符合1、2类标准的 占91%;符合3类标准的占2%;符合4、5类标准的占7%。内陆河城市 段主要污染物是耗氧有机物和氯化物等。 主要大淡水湖泊总磷、总氮污染面广,滇池、镜泊湖、太湖、巢湖年 均值超标。淀山湖、玄武湖、西湖、大明湖、东湖五个城市湖泊主要污染 物是总磷、总氮,年均值均超标,大明湖污染最重。 大型水库的水质较好,监测的16个大型水库中,符合1、2类标准 的有14个。 城市地下水水质大部分较好,但总硬度有升高趋势。大中城市地下 水超采现象仍十分普遍,至少有17座城市的地面沉降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1991年,大部分海域水质良好,部分近岸水域、河口和港口水质较. 差。与上年相比,渤海湾西部和胶洲湾海域污染状况有所减轻,山东半 岛北部、杭州湾、舟山群岛和珠江口海域污染有所加重。近海海域主要 污染物是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石油类。"三氮"污染严重的近 海海域是长江口、杭州湾、舟山群岛和珠江口;石油类污染严重的是海 口湾和珠江口。本年度共发生赤潮38起,其中东海24起,南海12起, 渤海2起。

3.城市噪声 1991年,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仍十分严重,监测的49个城市 平均等效声级均在55分贝(A)以上,其中 16个城市高干60分贝(A)。 城市各功能区噪声超标现象严重,监测的35个城市中,特殊住宅区的 噪声超标率为100%,居民文教区的噪声超标率为97%,一类混合区的 噪声超标率为82%。监测的32个城市中,有20个城市的交通干线两侧 区域噪声平均超过70分贝(A)。在城市噪声源中,交通噪声占31%,生 活噪声占41%,工业和其他噪声占28%。

4.工业固体废物 1991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 5.9亿吨(不包括乡镇工业 下同),比上年增长1.7%;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 0.3亿吨,比上年下 降29.2%,其中排入江河的0.1亿吨,与上年持平。工业固体废物历年 累计堆存量为 59.6亿吨,占地面积为 50539公顷,比上年减少78514公 顷。

5.放射性污染 根据全国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大陆地面天然放射性水平除个别 地区外,均处于正常范围内。人工辐射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个别地区有 轻微的局部污染。

6.乡镇工业污染 据1991年完成的首次全国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1989年乡镇工 业主要污染行业的工业废气排放量为 1.2万亿标立方米,其中烟尘排 放量为30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222万吨,氟化物排放量为 14万 吨。乡镇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 18.3亿吨,其中化学需氧量为 155万吨, 悬浮物为 112万吨。乡镇工业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 0.4亿吨。 乡镇工业废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的行业是砖瓦和陶瓷 工业,分别占其总量的67.4%和56.7%;工业粉尘排放量最大的行业是 水泥工业,占其总量的78.5%。乡镇工业废水中造纸废水占43.7%。

7.污染事故 1991年,全国共发生污染事故3038起,比上年下降12.2%;其中, 废水污染事故1816起,废气污染事故962起,固体废物污染事故85 起,噪声污染事故24起。 据16个省、市统计,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渔业污染事故有251 起,直接经济损失约1.4亿元,其中养殖业损失占73%,天然水产资源 损失占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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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生态环境状况

    1.森林与草原 1988一1990年森林资源清查与 1984一1988年清查相比,全国森 林面积己从12466万公顷上升到 128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从12.98% 上升到13.4%,活立木蓄积量从107亿立方米上升到 108.7亿立方米。 1991年全国森林总生长量和总消耗量持平。 全国严重退化草地面积约6700万公顷,鼠虫害面积约4300万分. 顷,缺水草场面积约2600万公顷。

    2.土地 1991年,全国工矿生产建设造成的塌陷、占压和毁损的土地面积 已达200多万公顷,复垦利用率仅2%。全国遭受工业污染和城市垃圾 危害的耕地达1000万公顷。

    3.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1991年,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接近常年或偏高,冬暖明显。苏、皖、 沪、鄂、豫、浙、湘等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苏、皖两省灾情为百年罕见。 1991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为万分之一点四。 1991年,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基本分布在秦岭一淮河一线以 南,灾情重于常年。

    4.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 1991年,全国人口总死亡率为 670/10万人,比上年升高0.5%。恶 性肿瘤是城市地区居民的首位死亡原因,大城市恶性肿瘤死亡率为 129.9/10万人,中小城市为 104/10万人。在恶性肿瘤中,肺癌死亡率 最高,大城市为 35.2/10万人,中小城市为 23.7/10万人,分别占恶性 肿瘤死亡的27.1%和22.1%,近年来呈明显上升趋势。在农村地区,恶 性肿瘤死亡率占总死亡率的比重逐年增加。呼吸系统疾病是农村地区 居民的首位死亡原因,大气污染是呼吸系统疾病,尤其是慢性支气管肺 炎的主要诱因之一。

    二、环境保护工作 199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 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加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 的指导和监督,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积极推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 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防治环境污染 1991年,全国环境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燃料燃烧废气消烟 除尘率为85.3%,比上年提高11.3%;生产工艺废气净化处理率为 64.7%,比上年提高2.7%;工业锅炉烟尘排放达标率为72.3%;工业窑 炉烟尘排放达标率为51.1%。工业废水处理率达63.5%(采用新公式计 算,与往年不可比);外排工业废水达标率与上年持平;工业固体废物综 合利用量为 2.2亿吨,比上年增长29.9%。 1991年,全国新建烟尘控制区 517个,面积为 1518平方公里;新 建环境噪声达标区438个,面积为 1046平方公里。城市气化率达到 47.1%,集中供热面积达到27651万平方米。 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建成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其中 17个己投入运行,放射性废物收贮量超 过7万吨。 据1991年完成的全国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1989年全国乡镇工 业外排废水达标率为14.8%,工业锅炉达标率为37.9%,工业窑炉改造 率为10.2%。 1991年, 全国防治工业污染的直接投资(不包括城市环境建设基础设施 投资和乡镇工业防治污染投资)为 111.1亿元,比上年增加40.4 亿元。其中,"三同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为50.7亿元,企事业 单位污染治理资金为 59.7亿元,用于区域污染综合防治的环境保护补 助资金为 0.7亿元。

    (二)保护生态环境 1991年,全国共造林567万公顷,比上年多造林14万公顷。,,三 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包括京津周围地区绿化)造林l01万公顷,累 计造林900多万公顷。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造林封育78万公顷,累 计造林266万公顷。平原绿化工程己有508个县达到标准,占平原县总 数的55.5%,比上年增加145个县,己有73.5%适宜建设林网的平原耕 地实现了林网化。沿海防护林工程巳造林550万公顷,建起海岸林带 l0000多公里。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造林267万公顷。 1991年,人工种草和改良草场237万公顷,围栏草地草场面积65 万公顷,治理沙化草场75万公顷,保留牧草种子田48万公顷,治虫灭 鼠面积425万公顷,建成草地类自然保护区8个,建成鼠虫害测报站 98个。 1991年,全国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4.1平方米,建成区绿化 覆盖率为20.1%,绿地率为16.9%。 1991年,全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200多万公顷,累计达5500多 万公顷。 1991年,全国自然保护区达708个,总面积5600万公顷,陆地自 然保护区面积占固土面积的5.6%。珍稀濒危物种保存繁育基地已发展 到200多处,一批珍稀濒危物种得到迂地保护。国家海洋局与沿海省l 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管理部门相继完成了一些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 的选划工作。

    (三)强化环境管理 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 置巴塞尔公约》,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务院批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地矿部、建设部、航空航天部、海洋局、医药局等 十个部门制定了20多个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性文件。国家环保局批准 颁布了30项国家环境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累计颁布有关环境保 护的地方法规127件、地方行政规章733件。 1991年,各地方、各部门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 护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行环境管理八项制度和措施,取得成效。全国己 有近半数的城市参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完成了大亚湾核电 站、三峡工程、澳门机场、首钢微电子工程等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大纲审批工作;完成限期治理项目 6574个,完成总投资额17亿多元; 有3.2万个企事业单位办理了排放水污染物申报登记,颁发排放水污 染物许可证3447个;国家海洋局签发了 330个海洋倾废许可证,批准 倾度量4913万立方米,其中疏浚物4895万立方米,粉煤灰11万立方 米;全国征收排污费总额20.1亿元,比上年增加2.6亿元,征收户数达 20.7万户。 1991年,乡镇工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执行率达45%,"三同 时"执行率为22%,征收排污费1.7亿元,污染赔罚款2058万元。全国 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因污染而关、停、并、转、迁的乡镇企业近1700 家。 1991年,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编了环境保护年度计 划,其中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其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冶金、化工、农业、铁道、有色、不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船舶、 统配煤矿等部门和全军环办,都开展了环境保护年度计划工作。 1991年,有5项环境保护科研项目获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27 项获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有6项环境保护科研项目被列为"八五"国 家科技攻关项目。 1991年,全国己有从事环保技术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企事业 单位2500多个,年产值约40亿元。有1项环保产品获国家优质产品银 质奖,22项获部级优质产品奖。 1991年,全国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固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为 重点,围绕"地球日"和"世界环境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 新闻发布会、报告会、展览会、少先队主题队会、环保戏剧小品比赛等。 各地普遍举办了有省、市领导干部和企业厂长、经理参加的环境保护法 培训班。79所大专院校的环境保护专业有师资3000多人。开展环境教 育的中、小学校达2.8万个。 1991年,联合国环境署授予我国安徽省颖上县小张庄"全球500 佳"称号。

    (四)国际交流与合作 1991年,在北京召开了发展中国家环境与发展部长级会议,通过 了《北京宣言》向联合国递交了加入经修正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文件;派代表团出席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保 护生物多样性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会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筹 委会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保护臭氧层的国会议等。国家环保局接 待了 144个国外环境保护方面的团组。 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
    2006-02-09 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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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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