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1-17 23:32:17
来自:环保工程/水处理
[复制转发]
一个农民扳倒13家污染化工厂———被誉为“环保卫士”的湖南长沙县黄兴镇村民章志标,带领群众抵制化工企业污染,最终导致政府将13家化工企业彻底关闭。有人曾公开指责章志标是“刁民”、“疯子”、“神经病”;那段时间,他每天要接到十多个恐吓电话,甚至有人扬言要搞掉章志标;他还以涉嫌“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被拘留。(《长沙晚报》1月15日)
章志标的作为,显然是个体与一个体系的战斗,很有些堂吉诃德大战风车的悲壮。章志标所面对的,不仅是那些财大气粗的污染企业,还有那些在不当的政绩考评制度中熏陶日久的官员们。在当地某些干部的心目中,13家小化工厂是大功臣:不但带来了大量财政税收,还增加了就业。除此之外,还有那些官官相护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者,俨然是一个体系了。一个农民与一个体系,两者的力量对比明显是失衡的,所以,章志标所进行的努力,必然是艰苦卓绝的,付出的代价必然是高昂的。
这说明“喊痛的自由”和“改造压迫环境的自由”还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惟一有价值的自由,是受压迫者喊痛的自由,及改造压迫环境的自由”———这是英国作家萧伯纳的名言。日日遭受严重的污染,身体无时不处于受损害的状态中,这无疑是一种痛了,但章志标的境遇,却折射出了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窘迫———喊痛都不让喊,更不必说改造压迫环境了。
13家污染化工厂之所以能被扳倒,除了章志标们的不懈战斗,还在于长沙县黄兴镇的“劣迹”,已被媒体报道,并上闻于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且由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受命下来调查处理,并下达了“必须无条件立即关闭”的指示。若有一个环节缺失,就可能会是迥然不同的结果。这样成本极大、风险极高且具有极大不确定性的维权方式,如何具有推广价值呢?
要让公民面对污染的侵害勇于说“不”,拥有“喊痛的自由”和“改造压迫环境的自由”,显然需要更具可操作性的维权路径。
增强《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刚性,让污染企业得到及时而有力的惩处,让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得到不折不扣的判决和执行。变革官员政绩考评制度,促官员落实科学发展观,甚至是改变官员权力的来源方向等,自然都是畅通公民维权路径的措施。
的确,我们有像章志标这样不畏艰难的人,他们的存在,使得正义具有占胜邪恶的力量。但是,除了个人的努力之外,我们还必须反思:公职部门何时不再缺位?公众的维权渠道何时才能畅通无阻?公众的维权成本何时不再高昂?(孙立忠)
上面载自《中国青年报》,觉得说的很有力度,故用来大家共勉,希望大家一起搞好我们身边的生存环境,地球不能再承受任何的污染了!!!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我们需要走的路很长,就像漆黑的寒夜,没有明确的目标,没有方向,但黎明总会到到来!
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