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设计 \ 建筑规范 \ 求助,商住楼里的住宅部分的消防问题
求助,商住楼里的住宅部分的消防问题:底下是商场,主楼住宅楼,商场与住宅的疏散是分开的 住宅部分的消防疏散是要套住宅规范还是公建的规范。 如果按公建的规范 那么合用前室就要做到10平方米, 我觉得这样太浪费了。。

[ 本帖最后由 wqy2002lm 于 2010-9-28 10:01 编辑 ]

全部回答(4 )

  • wwwu1121
    首先定性,底部为商场,此建筑就是商住楼,就是公共建筑!所以套用《高规》表3.0.1,不用像楼主所纠结的“如果主楼住宅部分可以套住宅的规范,那么主楼18层(超过50米)还是二类高层,如果套的是公建的话那么超过50米就是一类高层了”,就是超过50米即为一类公建,否则为二类公建。至于《高规》6.3.3.2 合用前室能否按居住建筑的不应小于6.00m2来设计,就最好是和主管审批的消防部门沟通后才好确定,不然这责任不好担啊!简单的办法就是套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
    2012-12-15 18:35:15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内强
    LZ你说的有些乱,我不明白你说的意思。
    1、我没说主楼18层(超过50米)还是二类高层吧?这是你说的;
    2、你的意思是商住楼下面的商业部分在住宅上不算层数?
    3、你说的套公建、套住宅具体指什么?难道住宅部分你还能套公建的规范?公建的规范你还想去套住宅的规范?我有点费劲理解你的东西;
    4、你能把你的想法说清楚或者说更准确一些吗?我看了很费劲啊
    2010-09-28 10:43:28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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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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