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1-09 10:35:09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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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房产泡沫带来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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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好
2005-12-15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天生的畸形市场。其产生是这样一个历史过程:深圳学香港,广东学深圳,全国学沿海。
那么香港的房产有什么样的特征呢?香港的房市是一个急剧炒作的房市,也就是说,它卖楼花,而且卖得很奇怪:一下子推出10户,炒得高高的,也不是全部推出,推出一部分楼,而且上面是住宅,下面是商店,这种炒作的模式目前被中国内地的地产界普遍采纳。但事实上,内地并没有香港的法制体系做支撑,也就是没有相应的法律保证来预防和扼杀楼市炒作。这种炒作在上海得到了最好的“贯彻”,因为上海人普遍都喜欢住市中心的“内环区”,这里的土地供应非常有限而且楼盘很少,给炒家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他可以用少量的资金,甚至几亿元就可以撬动上海的房价。数据显示,从2003年年底到2004年2月份,房价就抬高了30%,从2004年下半年,楼价开始大幅上升,到2005年4月份,达到历史高位(看看河南省会郑州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也惊人地相似)。
用房地产带动城市发展是“缘木求鱼”
一些小城市也存在这样的隐患,譬如“大武汉”思维,怎么大呢?搞房地产!以房地产带动经济发展。武汉市的房价一度高达每平方米3000元,一些领导沾沾自喜“并没有出现泡沫现象”,但如果这一政策真的推出,房价飙得像上海一样,到时候该怎么办?以房产带动经济的后果只会是:高房价反而阻碍了这个地区的发展。
每一个城市的发展都有它的核心竞争力,譬如港口、运输中心或者工业集散地等,不然就成不了城市。房地产是什么,它是个后续指标,就是一个城市通过一个核心竞争力成功后,房地产被带动起来的。但是现在有很多城市的思维不是,部分领导想用房地产带动城市发展,这是缘木求鱼。
5年后地产商将会被大量淘汰
而且按照我们的估计,我国生产过剩的现象在2007年会体现出来,这是别人做的研究。生产过剩的经济,配合消费形态的改变,带给各位的将是不可避免的经济萧条。“如果不能正确应付,5年后,地产商会被大量淘汰!”
“对于地产商而言,我希望能够有更英明的政策和有效政策来提升经济。可是对地产商而言,在这个严峻的时刻,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应该有做法。你要有认识,我国地产商会被大量淘汰,可能有人听了心里不爽,与其不爽,但愿不要让我说中!第一,你必须增加公司的现金流;第二,你必须减少负债;第三,你必须缩小规模,那么未来在地产业健全的地产公司,不再是现在大而全的公司,而应该是现金流充裕、负债率极低、规模不大的更加专业化的地产商,包括开发和服务分开的地产商。所以,目前有90%的地产商转型为地产服务商,而不是盖房子。配套措施现在必定更加专业化。所以要未雨绸缪,应该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形成专业化,但是你本身的财务状况要好。”
高房价成为中部崛起的瓶颈
经济学家郎咸平担心,通过“中部崛起”和“产业转移”等概念炒作地产升值,对中部城市的持续化发展未必是好事,相反,“高房价”会成为中部崛起和谋求“中心城市”的绊脚石。
郎咸平还认为,“如果将沿海地区低水平、低附加值的产业转移过来,结果只能是一个二流城市的龙头老大,永远也当不了第一。就像上海想成为国际金融中心,高房价就成了很重要的制约因素;北京想成为国际大都市,其交通就是一个非常大的障碍;同时广州的情况也非常艰难,由于政府以前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引进外资,但渐渐发现低水平、重复的太多,将有碍于整个城市的发展。
他认为,房地产反映一个城市的价值理论基础是对的,但容易被市场非理性因素所操控。房价被国际炒家炒高,真正受害的是老百姓,所以,高房价所影响的不是一个简单的城市繁荣问题,而是一个城市过高的房价所带来的城市衰退问题。
房地产泡沫让人惊心动魄
我们走在上海市的高速公路、北京市的高速公路,甚至郑州市的高速公路以及郑州市内的道路上,看看两旁竖立的高高的大大的广告牌子,基本上都是房地产开发项目。
这代表什么意义呢?
这代表今天中国的资源通过各种管道严重地被误导了,竟然是以房地产为主导的经济,这个误导是惊心动魄的。
我们所应该追求的是这个城市独特的竞争力,以竞争力发展一个城市的未来,这个城市的经济上去了,民生富裕了,房地产是一个后续的工作,要发展一些配套的措施,推出来才会有人去买,这个过程如果颠倒过来,拿房地产作为经济增长产业将会是什么代价?到最后你会发现房地产泡沫反而阻碍了这个城市的发展。我们对于房地产行业寄予了太多的厚望,缺乏行业的组织,更多是缺乏一个主要的思路。我们很浅显地认为这个城市短暂的繁荣最重要,短暂的繁荣当然可以靠房地产,对各种原材料增加内需,各个行业短期内看起来很红火,但是长期之下怎么办?都去炒房了,农村资金不能回炉的结果造成高利贷盛行,让人感到更为忧心的是87%的高利贷不是用来再生产,而是用来交学费、看病、吃饭等永远没有偿还能力的投入,这样的农村经济不令人担忧吗?
如果生产力不前,各地的政府都是以发展房地产来振兴经济,房地产泡沫带给我们的是立即的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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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去年,不少地区的税务部门在检查中都发现,大量房地产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偷漏税行为,约有90%的房地产企业存在涉税问题
内资房地产企业多采用虚假成本的方式避税,而外资房地产企业运用“转让定价”的手法避税
按照有关部门设计的税改思路,“明租、正税、清费”将是房地产税改革的基本方向
几天前,“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公布。在此次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前300名内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名字出现。不仅如此,上海、广州等城市地税部门近日公布的企业欠税名单显示,来自房地产企业的欠税占了欠税总额的八成以上。这与目前房地产业平均利润率位居国内各行业前茅的地位极不相称,有分析人士指房地产暴利下存在着巨大的税收黑洞。
不久前,福州市物价局在全国率先公布了该市商品房的社会平均成本,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测算,该市开发商的利润率平均约为50%,最低的约20%,最高的超过90%。
当然,在房地产暴利的背后是少数人的财富快速增长。在2004年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榜上,前200人中有64人来自房地产行业;在前20名中,有11位涉足房地产行业。有人用简单算术,即以几个主要大城市房地产利润总额除以全年天数计算,北京不到两天就产生一个房地产亿万富翁,广州约三天产生一个亿万富翁。面对如此暴利,任何冷静的商人恐怕都难以自持。
对开发商的房地产税征收一直以来就存在不少“盲点”。据上海海德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陈志荣介绍,房地产企业的避税行为多发生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这两个环节。
一般来说,内资房地产企业在所得税上“做手脚”多采用虚假成本的方式避税,而外资房地产企业则擅长运用“转让定价”的手法避税。所谓“虚假成本”,就是通过虚增成本,尽量使房地产开发项目产生的利润降至最低甚至亏损来逃避所得税的征收。
对于外资房地产企业来说,本身就享受着15%优惠税率,再加上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避税,就使得这部分税源严重流失。据介绍,外资房企多以国外采购、高进低出、两头在外的方式来完成“转移定价”,把绝大部分利润留在国外。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极其有趣的现象:一方面,许多房地产外企声称公司亏损(公司亏损就可理所当然地不纳税了);另一方面,又削尖脑袋寻找新的开发项目。在这种财富效应下,就有更多的外企想挤进这个“亏损”行业。
业界人士分析,不少房地产企业都是跨时间、跨地域滚动开发,它们同时开发几个项目,这就给房地产税收检查带来困难。因为税务局检查税收情况时,一般都以年度为单位,但事实上,房地产企业的项目决算要等到整个项目工程通过验收之后才能进行,也就是说,一天没通过验收,项目本身就不能算出利润,而此时,很多房地产企业又会把前一项目中赚来的钱投入到下一个项目中去。因此,从账面看来,房地产企业就是亏本的。
业界还流传着这样一个关于开发商避税的“经典”版本:广州某房地产公司想转移利润到国外,对其会计说弄个“海外业务接待费2000万元”。另一个房地产企业,则将一些设计工作交给海外自己的关联公司来做,将设计费用定得很高,以此转移利润。
据一位曾在广东某大型房地产公司工作的财会人员透露,这家公司的全资文化公司、技术咨询公司等就有3个,号称多元化经营,实则利用这些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完成利润转移。其下属公司一年收到的所谓宣传策划、咨询费高达上亿元,然后再通过购买所谓的艺术品作为文化公司的固定资产,以完成最后的利润转移。因为这些艺术品是从母公司老板手中买来的,根本就不值钱,不过是个道具而已。
去年,不少地区的税务部门在检查中都发现,大量房地产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偷漏税行为,约有90%的房地产企业存在涉税问题。杭州市审计部门发现,列入审计范围的杭州市房地产企业逃税达7000万元;南京市地税部门对全市10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的税务检查结果显示,被查的10家开发商竟然均存在着偷漏税款行为;山东近日在一次专项税收检查中发现,被查房地产企业逾八成存在偷逃税行为……陈志荣告诉记者,房地产企业费用构成不规范、夸大成本、票据缺乏真实性、公司资产不合理摊销……种种现象都可使开发商得以避税。这里面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税务部门稽查不到位和税法中存在一些“盲点”的原因。如除了专项税务检查外,一般税务部门只根据开发商的财务报表来确定纳税额,这就有可能使一些不良开发商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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