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9-18 21:47:18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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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参与的一个房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和合同技术规范书)未说明一层的地面做法,关于这个设计上的疏漏,我向甲方提出须增加变更,甲方的工程师认为在商务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类清单工程量中已包含了该地面的工程量,我审阅了一下商务标,分部芬香工程量清单上地面的工程量为4000M2,但未具体说明具体的地面部位,在此向各位同仁请教我能否据理力争要求得到变更费用,具体的谈判要点该如何把握呢?补充一下,我们的承建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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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当然,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因此,需要定义重大工程变更的合义、累计工程变更的幅度以及什么样的特殊条件才能调整合同价格,以及如何调整合同价格等。
固定总价合同在其适用的范围内,合同双方风险最小,最有利于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但目前国内外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特别是对于工程范围尚未完全明确的条件下采用这种合同类型,合同双方的风险就更大,因此必须对此类合同的风险进行分析。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风险很小,主要承担不可抗力的风险和合同规定的其他风险。承包商除了承担合同明确规定的风险外,承包商的风险还包括:价格风险、工程量风险。
承包商的价格风险包括: (1)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即纯粹是由于计算错误而引起的风险。 (2)漏报项目的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所报合同价格应包含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费用,任何漏报均属于承包商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种损失。 (3)不正常的物价上涨和过度的通货膨胀的风险。在报价时,承包商必须对市场的变化作充分的估计,减少由于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
工程量风险 (1)工程量计算的错误。业主有时给出工程量清单,有时仅给出图纸、规范,让承包商投标报价。此时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和计算工程量,避免由于工程量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2)合同中工程范围不确定或不明确、表达含糊不清,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例如在某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范围条款为:“合同价款所定义的工程范围包括工程量表中列出的,以及工程量表未列出的但为本工程安全、稳定、高效率运行所需的工程和供应”。在该工程实施中,业主指令增加了许多新的分项工程,即所谓的“工程安全、稳定、高效率运行所需的工程”,但设计并未变更,所以承包商无法得到这些新的分项的付款。 (3)投标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采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商按初步设计进行报价;或尽管施工图已设计完成,并按其进行招标,但做标期太短,承包商无法详细核算工程量,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程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自己承担。例如,我国某承包商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土建工程。由于工程巨大,设计图纸简单,做标期短,承包商无法精确核算工程量,仅钢筋一项,报价工程量为 1.2t,而实际工程量达到 2.5t 以上,仅此一项承包商的损失就超过 600 万美元。 (4)如果采用“设计—建造”合同或交钥匙合同,则业主在进行招标时,应注意将其对工程的要求表达清楚,特别是技术要求,应采用客观的表述,尽量避免采用主观性的要求。如合同规定一种设备将使用“最新技术”,这是一个非常模糊的表达,投标人无法确切把握业主对技术的要求,很难进行准确报价。如果业主要求包含有主观性要求的话,投标人就应要求保证建议书或资料表中的细节足够清楚,并保证这些细节是对该要求的约束性解释。
综上所述,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应特别注意审查该合同是否符合一般的应用前提,分析该合同的风险的大小,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损失;应注意审查该合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的性质、条件是否吻合;应特别注意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注意报价计算的正确性,以减少报价的失误。业主也应注意合同的完备性,合同条件的合理性,特别是合同风险分配的合理性,合同范围的明确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和工程的整体效益。
针对你的项目实际,如果合同没有另外约定,或者你们投标标价的清单详细的说明你的报价地面是什么做法,现在谈变更增加费用,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调价的方式,很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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