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1-05 15:38:05
来自:园林景观/园林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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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土和除草是两项工作,可结合进行,也可单独进行。其作用是切断土壤表层毛管水的联系,使地表形成一个松土层,阻止土壤水分蒸发,增加通透性,为苗木根系生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促进土壤中好气性土壤微生物的活动,释放无机养分;降水时,增加渗透能力,多吸收水分;消灭影响林木生长的杂草,为幼树创造一个光照、养分、水分较好的立地环境,加速幼林生长。
①松土除草的要求。春季干旱,为了保墒可以进行松土,到秋初,土壤水分条件好,杂草生长快,可进行除草。采用割草的办法,大多数情况是松土除草结合进行。一般自春季开始,每降一次大雨就有一批杂草发芽,待杂草出齐,趁根系较小及时除草松土,这就是所谓的除早、除小、除了,因为草小根浅,只要将土壤翻动,就会把大部分杂草除掉。除草的同时,应结合进行扶苗、除蔓等,对穴外影响幼苗生长的高密度杂草灌木,也要及时割除,连续进行3~5年,每年1~3次,具体要看杂草和林木的生长情况而定。树木抗杂草的能力强,生长快,可以早结束;相反,树木生长缓慢,抗杂草的能力弱,抚育年限应延长,以保证树木及时郁闭。
②除草的方式。全面整地时要进行全面除草,可用机械或人工;局部整地就进行局部除草,目的是限制杂草在已整过的地上生长。
③松土的深度。应根据树种、苗木大小和土壤条件不同而定。苗小,造林初期宜浅,3~5厘米即可;苗大,土壤较粘重,宜深5~20厘米,个别可达40多厘米。要里浅外深,不能损伤苗根,有冻拔害的地区,为防冻拔应以除草为主,松土宜浅。
④化学除草剂除草。工效高,成本低,已在林业上应用,根据不同树种和灌木杂草的种类,可选用适宜的化学除草剂。
除草剂按其灭草性质可分为三类:a、触杀型,只杀死接触药液的植物体部分,没有药的地方不起作用,药剂在植物体内不移动,优点是1~3小时内见效,如五氯酚钠、除草醚、草枯米等,使用时要喷洒均匀。b、内吸型,喷洒除草剂后,被吸入植物体内,随代谢活动转移,可以扩散到植物的各部位,引起代谢功能紊乱,使杂草死亡。内吸剂有三种:根吸型,(使土壤)叶吸型(喷洒叶面)、混合型(根、茎、叶都可吸收)其作用一周见效,能根除杂草,如代脲类、均三氯苯类和茅草枯等。c、选择性与灭生性,两种除草剂有时性质界限不清,选择性除草剂超过剂量或使用不当,可变为灭生性,灭生性如使用量小,也有选择性。因此这类除草剂使用剂量配比一定要严格。选择性粗分,可分为生物性和非生物性两类,如利用植物的生理差异,形态差异及树木与杂草对除草剂的抗性不同,进行施药。对灭生性的除草剂可用“时差”,“位差”造成非生物性选择,如五氯氛钠,在规定剂量5~7天失效,播种造林时,可在苗木出土前5~7天施药,先于苗木出土的杂草可全部杀死,又如醚类除草剂,施药后在土表1~2厘米内形成药土混合层,杂草的幼苗遇药见光即死,而针叶树根系比较深,且带种壳出土不受药害,这就是位差。林内用此类药由于树大根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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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