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供配电技术 \ 配电室应急照明的问题

配电室应急照明的问题

发布于:2010-09-15 11:00:15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根据JGJ16-2008 13.8.6规定 配电室备用照明要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请问这里的备用照明就是指应急照明么,如果是应急照明的话那就是说配电室里所有的灯都要做成应急灯是么?要不没法满足正常照度要求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电气书生
    电气书生 沙发
    双电源供电,外加蓄电池,绝对保险。
    2013-11-21 22:41:21

    回复 举报
    赞同0
  • rmrmrm
    rmrmrm 板凳
    其实应急使用时满足工作最低照度就可以了,平时用200,300lx是兼顾节能与使用人员的舒适性,难道应急时50lx人就没法工作了?
    2010-09-15 11:27:15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返回版块

97.88 万条内容 · 2148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问个小问题 照明线路线根数标注问题

因为新版灯具国标已经取消了0类灯具,现在最低是1类灯具。建筑照明设计标准7.2.12 当采用Ⅰ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所以一般是三根线。也就是说现在照明线路至少是3根线,我们设计院一般都是超过2根线就要 标注,所以现在基本所有线都要标注了,这也太麻烦了,有在设计院工作的同胞么,问一下你们照明线路,在改成3根后都是怎么标注的啊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