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01-02 22:37:02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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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座性质完全相同的两层商铺,各户均独立.两座建筑之间有10米的距离.
现考虑设计为同一个消防系统,因为利用常高压可以满足,而且这两个商铺均沿街道布置.即由市政引入两路接口,消火栓布置在商铺的外墙上.
我有以下几个问题:
1,能否按一个系统设计消防系统?
2,两路进水只能在一条街道的市政管道上,这样是否满足?
3,常高压消防系统的消火栓相内,是否不用设计报警按钮?
4,二层也是独立的房间,与一层是同一户商铺,那么二层还需要设置消火栓吗?(二层没有空间设置消火栓,不可能将消火栓设置在房子里吧?若不设置,又和<建筑防火规范>中消火栓的设置有矛盾)
希望各位指教?
全部回复(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觉得应满足的,虽然是一条街道的市政管上,但你可以从不同地方引呀,规范上说的环状指在小区内呀,供水干管不能少于两条,
很多地方都只能在一条街的市政管道上引,没有的,你不可能设水池,这样做成本太高,甲方不会让你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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