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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最后两天冲刺之绝世宝典-时间点

发布于:2010-09-10 10:06:10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资料库 [复制转发]
重要说明



本人是考一级建造师(建筑)情况:2007年通过3门(实物、管理、经济),2009年补考法律。
呕心沥血把《法规》梳理了个通淋透彻,并针对教材中的不利于记忆点及难点编制了顺口溜和个人理解心得,各位仁兄在临考最后两天只要通读一遍,相信会大有裨益的!
最后补充说明一下,我2009年《法规》考试得分为115分。



本作者乃张家港钱某人也!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时间
第一章: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6\4\4\3\3\2\2\1\1)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科,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本科,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3 内提出申请注册
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 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 申请延续注册(递交①申请书②原注册书③合同复印件④继续教育的证明),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 3
申请初始注册受理: (20\20\10)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自证书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 审查毕,国务院建设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材料之日起 20 日内 审批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转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 10 日内 审查完毕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受理: (5\10\5)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 日内 审查毕,国务院建设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材料之日起 10 日内 审批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转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 5 日内 审查完毕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不予注册的情形 (5\3\2\3)
④因为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执行毕到申请之日起不满 5 的;⑤上项规定以外受到刑事处罚,自执行毕到申请之日起不满 3 的;⑥被吊销执业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不满 2 的;⑦在申请之日前 3 年内 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项目重大质安事故的;
·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铁路工程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获得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且具有 5 年以上项目管理经历。
3 《民 法》
·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行为能力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 周岁以上(即成年人) 16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以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 周岁以上 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 或不能辨认自己的精神病人;

第一类职务作品: 作品完成 2 年内 ,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发明专利权 20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10 ,均自申请之日 起算。商标权的年限是 10 ,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到期可通过续展注册。
诉讼时效:普通 2 、特殊(涉外的都是) 4 、最长保护期 20 、短期 1 (深圳奸商-身租寄商)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不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止”――最后 6 个月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它障碍
4 《建筑法》
“资金落实”:工期 大于1年 的要求到位资金不少于 30 ;工期 小于1年 的不少于 50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 ,颁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 3\2\3 施工单位领证之日 3 月内 必须开工,如不能,向发证机关报告申请延期, 2 延期为限、每次 3 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延期或超出延期时限的,证件废止
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 1\1 在建工程 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中止之日起 1 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做好现场维护。工程恢复施工的应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1 的,恢复施工前要 核验 施工许可证。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实行开工报告审批的工程在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应向批准机关报告。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个月
·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
建筑业企业资质 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 一级、二级、三级 ;专业承包 一二三级 、劳务分包 一二级
工程勘察资质 分为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只设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乙级(乙级及其以上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接同级别相应专业的业务)。③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不分级, 可以承接岩土治理、工程钻探、凿井工程勘察劳务工作)。
工程设计资质 分为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只设甲级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分为 甲乙丙 三级(按一二三类工程监理)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
30 元以下或建筑面积 300 平方 以下
必须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 是指投资 3000 万元以上 的水电热气科教文体商旅卫福
③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建面 5 万平方 以上)
⑤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 以上的关乎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
5 《招标投标法》。
上述工程项目都必须达到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以上、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50元以上、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述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招标程序

资格审查: 分资格预审④潜在投标人在最近 3 年内 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自招标文件出售到停止出售之日止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应当在约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15 天前,并以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对于答疑应以书面或组织投标预备会的方式形成书面文件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20日用于编标。
·投标的要求
投标保证金额度:2且不超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日。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作废标处。 投标人少于 3 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
①是要有8以上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5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成员名单应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杜绝利益人违法行贿索标等)。

·中标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应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毕30日前确定。招标人和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签订合同,要求有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同时要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合同签订5日内招标人要返还其余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所以不是合同签订是因为如果发生违约而要承担法律后果作证明)后15日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是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书面报告。

·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
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拥有3名以上的专职招标业务人员。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设置甲级、乙级、暂定级,其中乙级资质只能代理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向招标人员或评标委员会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处中标项目金额的5‰-10‰的罚款,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责令人员处单位罚款额的5%-10%的罚款。
6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19条规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人数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之一是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标或行标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就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应当在批准开工之日起15日内将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不是开工报告发证机构) 备案

对于拆除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15日将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备案。注意: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如下:
(A)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按 资质类别和等级 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施工规模参数进行具体设置专职安全人员:(4\3\3\2)
集团公司:1人/百万M2·年或1人/10亿·年、不得少于4人;
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10万M2·年或1人/1亿·年、不得少于3人;
专业公司:同上
劳务公司:1人/50名施工人员、不得少于2人;
(B) 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建筑面积 设置(1\2\3)
≦10000M2建面至少1人;10000M2 <建面≦50000m2者至少2人;50000m2以上至少3人< ont> ,应当设安全主管,按专业设置安全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按总造价 设置(1\2\3)
5000万元以下至少1名;5000万-1亿至少2人;1亿以上至少3人应当设安全主管,按专业设置安全人员;
(C)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
50名施工人员以下的应当设置1人;50-200名的设置2人;200以上的视危险情况增配且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视员;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显著位置。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3\3\3)
3,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颁证机构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期满时经同意可不再审查,有效期延期3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施工企业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在变更后10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按一览表提供材料设备的(甲供),到货前24H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或中间验收,自验后并在隐蔽或中验前48H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工程师签字后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2目的”――保证建设工程的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2手段”――施工许可证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3依据”――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注意不包括合同的约定,如进度是否滞后等);
“4内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具有两个特点:① 权威性① 综合性;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
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当向委托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自竣验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验报告和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备案。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24H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地额度:2%,不超过10万元
12)《环境保护法》: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核。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对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保设施竣验。


噪声污染的防治:市区范围内施工使用机械设备引起噪声的应当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场所、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等情况;
15)《档案法》

·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程序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工程档案;停缓建工程档案暂时由建设单位保管,修、改、扩建工程应当组织修改、补充和完善原档案,对改变后的部件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馆;

·重大项目档案验收应当在竣验前3个月之前完成;抽查档案的数量应不少于100卷,
16)《土地管理法》

·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科教文卫体用地50;商旅娱40;综合或其他50。临时建设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拆除。

17)《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拆迁管理
拆迁人需延长拆迁期限的需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向拆迁办提出延期申请。委托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在签订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拆迁办备案
拆迁办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拆迁办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的,由拆迁办裁决(指行政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提请诉讼(行政诉讼)。


18
)《劳动法》


·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者:16周岁以上(法律规定的如文体工作和特种工业的除外)的人。注:18周岁是成年人。


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预告解除
用人单位预告解除时应当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经济性裁员。
企业确实需裁员的应当提前30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经过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员。如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女职工孕期产假哺乳期(产假为90哺乳期为1)内


劳动者单方解除
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是也不必“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保护的规定


女职工的保护:①禁止安排从事矿山井下工作或4级体力强度的工作;②、不得安排经期从事高低冷水作业和3级体力强度的工作;③不得安排孕期从事3级体力强度工作和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加班和夜班劳动;④必须保证不少于90天的产假;⑤、不得安排在哺乳期内(一年)从事3级体力强度工作及布置加班和夜班劳动。

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保护: ①、不得安排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4级体力强度的工作;

·劳动争议的处理。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提出仲裁申请,收到申请后60天内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履行,此时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即具有强制力。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19)《保险法》

保险人的除外责任②人身保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中,自成立之日起不满2年内自杀的或故意**导致自身伤残或死亡的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都是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在约定的时间内(一般180日)因同一原因造成死亡或残疾的,按保险金额或保险金额与身体残疾对应的给付比例支付。

20)《税法》

·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自滞纳之日起按滞纳税款的5%00加收滞纳金。

※营业税:
征收3。 (7\5\1)市区7县镇5除外地区1)和教育附加(3)。


※企业所得税:
税基缴纳25的税款。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以(月收入-1600元)×5~45%,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个体工商户、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的(一个纳税年度所得-必要费用)×5~35%;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所得≤4000的,所得-800为税基。每次所得>4000的:所得×80%为税基;税率20%(其中稿酬减征30%);


财产转让所得以(所得-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20

利息、股息、红利及偶然所得以所得20

·税务管理的规定
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改变的,纳税人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 或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21)《公司法》

·公司解散(条件之一有“人民法院根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的请求予以解散”)除了合并或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 15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董事任期(任期由章程定)最长不得超过3年,期满可连选连任。对于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置董事会而设置1名执行董事(职权由章程定)。


·监事会:(类似纪检委)由不少于3名监事(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组成,对于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置监事会而设置1~2名监事。监事任期为3,期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3\3)(以下类似一级建造师不予注册情形,建造师5323)

.
①**受贿等经济财物类判刑或则是因**而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不逾5的;(注意!因重大工程事故负有责任而被判刑的可以担任董事或高管)

.
②担任对破产清算公司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或厂长经理,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
③担任对违法经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倒闭的公司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的;
第二章:合同法
2合同的订立: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第三人知道内情.撤销权的时效: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也是发生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5年内 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
D因提存而终止: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收归国库。
※违约责任的特殊承担方式。
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 保证。

保证期间。
未约定期间的按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保证责任免除。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保证期间中断




※ 留

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2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9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约定预付款的应当不迟于开工日期前7天,如未付款,施工方在约定付款之日7天后发出通知,如仍不按要求付款,可在发出通知之日7天后停工,建设方应当自约定付款之日起向施工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①提供的图纸存在缺陷、提供或指定的材设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指定分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过错责任。②迫使低于成本、任意压缩工期、暗示违规、图纸不审而用、应监理不监理、不质监、明示或暗示不合格材、未备案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③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使用、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对不合格工程按合格验收的,责令改正,处以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A对竣工日期的争议
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D因工程量的争议。(28\28\28\28\1)
28
天内递交竣工结算书;28天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认可);提出异议的自提出之日起28天内协商(协商不成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并应当在协商期满后的28天内提供审核单位出具的结算审核意见);对审核意见异议的应在1个月内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依法仲裁或诉讼。
E工程价款优先受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竣工之日或约定竣工之日起算。
10与工程建设相关得其他合同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也称民间借贷则不一定,可灵活约定,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如约定了计取利息,则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但不允许复利⑤租赁合同租赁期6个月以下的可以灵活采用合同形式,租赁期6个月以上必须采用书面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规定最高不得超过20,否则超过部分无效;案例:甲租房给乙,这里是指非不定期租赁,在租赁期间甲要卖房于丙,则甲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乙。


第三章: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1)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

·民事诉讼的特点。合议制度3人以上单数审判人员,

· 仲裁的特点


仲裁可以由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仲裁庭(当事人各自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即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也可由1名仲裁员成立独任仲裁庭(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委托主任指定)。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确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或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2)证据

·证据的保全。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证据的应用
程序:举证(法院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不得少于30日,自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3)民事诉讼法

·诉讼管辖和回避制度
·诉讼参加人
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其它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法院接受申请后对紧急的48h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法院接受请求的必须在48h裁定。申请人应当在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15天内起诉,否则法院应当解除诉前财产保全。

·审判程序


※一审程序(6\6,7\7\30\5\15\5\3\5)。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和简易程序两种。起诉状应当向法院提交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收到诉状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书面或口头告知权利和义务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法院指定的不得少于30,当事人也可协商并经法院认可)。法院在立案之日5日内将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的不影响审理),法院收到答辩状的,在收到之日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诉讼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进行证据交换,证据交换之日即举证期限届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法院做好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告知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当庭或5日内阅读。

※二审程序。
法定上诉期间: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自判决书送达之日15天内、自裁定书送达之日10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15\10\2)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2年内提出)。


·执行程序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的债权文书,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当事人双方或有一方是公民的1,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6个月,自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分期履行的自每期履行的最后一天起计算。

4)仲裁法

·仲裁程序
申请人向委员会提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委员会收到申请书之日5日内应当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监督程序(即仲裁的撤销)。
即法院的外部监督(诉讼的监督是内部监督)。下列情形当事人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6个月内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5)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程序。(60\60\15\15)
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应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提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逾期不作出决定的可自复议期满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不服复议的除法律规定为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外,可在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程序。(3\7\10)
行政诉讼实施“被告举证”(民事诉讼实施“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前已叙述,为15天),法院接到行政诉讼申请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应在裁定送达之日10日内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从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15日内提起上诉,

第四章: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的种类


行政处罚
⑥行政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行政处罚程序
简易程序个人50元以下法人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3)刑事责任
主刑有5种,即:①管制:(3\2\3)
(不予关押,监督改造,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先行羁押的1日抵2日扣减。可以附加“剥夺…”)②拘役:(1\6\1)
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先行羁押的1日抵1日扣减。可以附加“剥夺…”)③有期徒刑:(6\15\20)
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先行羁押的1日抵1日扣减。可以附加“剥夺…”)④无期徒刑不能孤立适用,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①~③不是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⑤死刑(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


·工程建设领域重大责任事故**构成。


1。重大责任事故罪(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特重3~7年有期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特重3~7年有期

3。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罚金,特重5~10年有期并处罚金

4
)相关责任:


1.
招标代理机构:①泄密、与招标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以罚款5-25万元。②超越规定范围承揽的,处以罚款1-3万元
2.
设计单位:①凭借经验设计,且不执行强制性规定的,处以罚款10-30万元;②无安全措施或建议的,处以罚款10-30万元
3.
监理单位:①与施工、材料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和厉害关系的,处以罚款5-10万元;②串通、弄虚作假、降低质量要求的,处以罚款50-100万元;③不作为,但未造成损失的,没收保证金;④转让监理业务的,处以罚款监理酬金的25%-50%;⑤允许默许他人以本单位资质从业的,处以罚款监理酬金的1-2;⑥超越资质承揽的,处以罚款监理酬金的1-2
4.
联合体投标:联合以后又单独投标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处以罚款1-3万元
5.
房产公司:超越资质开发经营的,处以罚款5-10万元
6.
业主:发布了招标公告后擅自取消招标活动的,处以罚款3万元
7.
挪用安全资金的:处以罚款5万元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wangxf
    wangxf 沙发
    楼主总结的很好,省了我们自己归纳的时间,谢谢楼主分享!
    2010-10-12 13:20:12

    回复 举报
    赞同0
  • jiangsijunme
    jiangsijunme 板凳
    O(∩_∩)O谢谢分享了,来看一下
    2010-09-10 12:25:10

    回复 举报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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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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