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施工技术 \ 建筑施工 \ 利用划拨土地的疑问

利用划拨土地的疑问

发布于:2005-12-28 11:14:28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复制转发]
“是指县以上人们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金和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也不能进行转让。”
请问各位大侠,如果有中央在京单位利用现有土地和社会资金(合伙人)进行改造建设的项目,该如何操作?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jzfy1111_222
    jzfy1111_222 沙发
    谢谢你朋友!请问:2003年9月10日国管局、财政部、国土部(2003)193号公布的2003-10-1起实行的《在京中央单位利用划拨土地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没有作废吧?
    2005-12-30 14:12:30

    回复 举报
    赞同0
  • fangyuanxun
    fangyuanxun 板凳
    把土地使用权进行变更/置换
    2005-12-30 13:07:30

    回复 举报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施工

返回版块

65.99 万条内容 · 1630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求助,关于钢结构的交工,竣工资料的~

各位 知道的,有经验的前辈帮助一下小弟拉~怎么样填写钢结构的焊接记录,和工序交接记录啊~小弟我是新人,这个不懂啊~  谢谢各位大大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