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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版供配电设计规范3.0.9条

发布于:2010-09-03 12:45:03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09版供配电设计规范3.0.9条 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是强条
是不是说要设两台发电机,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分开?

全部回复(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xun317
    xun317 沙发


    备用电源也不一定就必须是发电机啊。
    比如说一般消防负荷,高压给它两路电源(主备关系)有了备用电源了,
    如果是特别重要的负荷,除了这两个电源之外,还建议有应急发电机,它的作用是应急用,不是备用。
    我认为这条规范的重点不是说发电机与备用电源的关系如何,注意是要我们区分负荷等级:)
    2010-10-17 13: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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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daguang816
    daguang816 板凳


    按你的意思是分开设发电机?
    2010-09-04 09: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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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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