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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跳槽问题的疑惑~请教各位前辈~我的同学说在五局、四局这些单位~跳槽或者耐不住寂寞想走的话直接走人就可以了~而在十五局的同学(原陕西工程局)则说如果本来毁约金是3000~那么在工程局~如果你签定了五年的合同~则干一年的毁约金是3000+(5-1)*1000=7000 干两年是6000~ 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让我很疑惑~本人倒不怕吃苦~就怕一不小心跳进那种跳不出来的圈套里面~ 呵呵~ 言辞有些偏激了~ 不好意思~~而我在甘肃省工程局的同学则说在甘肃省工程局跳槽也可以直接走人的~ 说是在在这个局甚至有这么一部分人~在自己搞生意之类的~单位有工程给他们发调令时他们不去~但是他们的档案和户口还在单位~单位还按照没工程时的工资标准每月给他们发100元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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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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