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12-20 18:31:20
来自: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复制转发]
一、我国城市化道路的选择
尽管人们对促进城市化的发展达成共识,但对于城市化道路的选择仍然有不同意见,在学术界对小城镇的看法大相径庭。争论的焦点主要有“集中型的大中城市与分散型的小城镇”之争,“城关镇与建制镇”之争;另外还有多元模式学说等。
(一) 主张发展大城市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王小鲁和国务院体改办研究所夏小林撰文《中国需要发展大城市》。他们认为,国际经验证明,城市、特别是规模较大的城市,会产生明显的聚集效应,从而带来更高的规模收益、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强的科技进步动力、和更大的经济扩散效应。城市化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走向现代化的一个最重要方面。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发展,在我国还有极大的空间。
持相同意见的专家认为,我国的城市化应走大中城市扩容为主的道路。原因是大中城市的规模效益最好,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力还很大。因各方选择的工作不同,农民进城并不与下岗职工争饭碗,而且城市经济繁荣发展、充分就业的时期正是“民工潮”的高峰期,农民工大量进城既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又促进了城市的经济发展。因此,不仅大中城市扩容仍有相当潜力,而且小城镇发展存在着制约因素:小城镇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在城乡分割体制下产生的。就象分散的乡镇企业一样,也是分散的小城镇,而不是人口相对集中的大中城市,因而小城镇难以担当转移几亿农民的重任。发展小城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问题,而且过度发展小城镇会得“农村病”,比“城市病”的问题更严重。
(二) 主张发展小城镇
反对集中型城市化道路的观点认为,在体制方面,由于城乡二元结构没有从根本上破除,城乡之间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还面临着许多障碍,而消除这些障碍也需要有一个过程。在现有的大中城市方面,存在着制约因素:
其一,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城市的失业问题正变得日益突出。大量的人口涌入,势必会加剧就业压力,并可能产生严重的社会矛盾;
其二,我国现有的城市在城市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基础设施的建设、社会保障和公用事业的供给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缺陷,在这种条件下扩张现有的城市,将造成城市生存环境的恶化;
其三,发展中国家大城市的盲目扩张,形成了贫民窟和“棚户区”,导致黑社会犯罪等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国应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因而在现阶段,大中城市还不能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主要依托,发展小城镇才是更为现实的选择。
有些专家认为,在现阶段我国应走以发展小城镇为主导的分散型道路。与大中城市相比,小城镇有三个明显的发展优势:
其一,改革以来,尽管我国城市化进程滞后,但近年来小城镇数量扩张明显,在小城镇的建设方面还是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教训,因势利导发展小城镇应当说有一定的基础;
其二,由于地缘关系紧密,农民进入小城镇比进入大中城市付出的心理成本要低一些;
其三,小城镇的发展可以把城乡两个市场较好、较快地连接起来,迅速地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由此大量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进而促进农业规模效益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同时又可以缓解大中城市人口膨胀的压力。
关于小城镇发展道路也有两种选择: 一种观点认为应该重点发展县级镇,即通常所说的“城关镇”。原因有四:一是有利于发展主导产业;二是县级政府有较为完善的管理权限;三是县级的规模适度;四是县级政府更关心城关镇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城关镇的发展。
另一种观点则反对以发展城关镇为主:原因有三:一是城关镇地价较贵,“门坎”过高;二是县城所在地部门设置健全,收费功能很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小,难以促进产业的发展和人口的聚集;三是县级的主要财力用于支持地方国营企业,这将重蹈国企发展的覆辙。
(三) 主张多元模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谢扬在《坚持多元化发展方针 加速城镇化步伐》一文中指出,是大城市为主,还是中小城市为主,小城镇发展都将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中国多元城镇化道路选择中必然要走的三条道路。事实说明任何一条道路都不可偏废。中国未来20年将是劳动力供给最充裕时期,应该是增长速度较高,发展成本较低的时期,选择三条路共同发展,就是为分担不同的风险,发挥各自的优势。 主张多元模式的人认为,“大小之争”和“城关镇与建制镇之争”根本没有必要,要解决的只是现代化、城镇化的问题,而不是要发展哪一类城镇。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不是人口的城市化,而是地名的城市化。城市数量增加了两倍,城市人口却只增加了10个百分点,而且主要是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
我国人多地广,地域差异性大,商品经济不发达,工业化水平低,不可能采取单一战略模式去解决城市化问题。而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向多元化目标逐步推进。具体地说,就是采取多元化、非均衡、逐渐递推、综合发展的战略。所谓多元化就是指目标模式的多样化;非均衡指各期主攻方向不一,各有侧竽;逐级递推指实现战略的阶段性;综合发展则是就效益而言,近期以经济效益为主,兼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中期以社会效益为主;远期以生态效益为主。
四、城市化不是目的
许多专家均认为,城市化固然重要,但城市化并不是目的。1982年全国城市规划会议明确提出并实际执行了“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全面推进城市化的方针。就我国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资源的、制度的环境制约而言,考虑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导致农业、农村衰败和农民破产的教训,1988年中央提出“小城镇,大战略”,农村以小城镇建设为主的城市化是手段。中国农村小城镇建设在人口压力大而资源严重短缺的基本国情矛盾制约之下,主要目的是逐步调整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城乡关系,力争合理地解决农业、农村、农民这“三农问题”。这需要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而区域经济发展本身决定了不同的经济区域有不同的发展模式,需要分类指导。应该进一步改革农村社区土地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通过培育城镇积累功能和自我发展机制,使已经非农就业的劳动力和过剩的农村人口进入小城镇,从而减轻有限的农地已经超载的农业人口负担,以保证中国农业有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