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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抛砖引玉)一、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包括过电流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负载保护)、断相保护、低电压保护(欠压和失压保护)、接地故障保护。在不同的应用场合,应按规范要求装设不同的保护,比如,《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规定,“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低压配电系统的各个相关的低压电器之间应有良好的特性配合,以正确的发挥各个低压电器的各种功能。比如,《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要求“配电线路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应具有选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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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非也
从回路的短路遮断容量,回路操作次数,综合造价等这些方面,F-C都优于断路器。由于其本身其他的局限性,如不适用于电容性回路,也不适用需要重合闸回路中,不适用在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加之制造工艺不过关,产品性能不稳定,影响了F-C回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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