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12-15 19:35:15
来自:施工技术/装饰装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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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在住宅套型中的重要* 住宅中的客厅在建筑术语中称之为起居室或起居厅。它是供居住者会客、娱乐、交往、团聚等活动空间。根据人们通常的习惯叫法,本文将"起居厅"仍称之为"客厅"。 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人均居住面积由原来的几平方米提高到人均近十平方米。也就是说人们已由过去的"温饱型"(解决居民住得下,分得开)逐渐过渡到"小康型"(在解决居民住得下,分得开的前提下达到住得好)。显而易见"小康型"与"温饱型"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住得好。"住得好"主要体现在对住宅套型的标准及环境有一个比较高
的要求。这除了对卧室的居住空间环境、对厨房、卫生间等辅助生活空间环境、设施有一定的要求外,更突出了对住宅套型唯一的公共活动空间--客厅的要求。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必然愈来愈高,特别是近年来节假日时间增多,为城镇居民提供了更多的休闲娱乐机会,除了人们外出旅游,而更多的时间是在家里休闲、会客和进行娱乐活动。为了满足居民休闲和娱乐活动开展得更好,需要能提供一个较宽松的公共活动空间。因此,对客厅的空间环境要求也就愈来愈高了。在某种意义上讲,客厅已成为一个家庭中的"窗口",从客厅的建筑空间环境、家俱设置,以及室内装修的风格等方面基本上能体现出一个家庭生活的水准、职业特*和文化品位。 客厅应有良好的居住*和实用* 客厅是住宅套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同卧室以及其它建筑空间环境一样都有应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商品住宅*能认定管理办法》,本人认为由于客厅兼有居住空间的使用功能,所以客厅应当具有居住*和实用*。居住*是指室内的热环境、声环境、光环境、通风换气以及室外环境。实用*是指客厅的平面、空间设计以及家具、设备的配置情况等等。在现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3.2.2条款中对客厅设计有明确规定:"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也就是说除了对客厅有热环境、声环境要求而外,突出强调了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并对其使用面积也做了限定。 我们知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分配制度已进行了全面地改革,取消了福利分房,要求个人出资购房。今后住宅已成为居民家庭中最大投资的私有财产。所以对每一个家庭来说购置一套心满意足的住宅是一件最重要的头等大事,在购置住宅时必须进行"货比三家",除了对住宅的选址、所处环境等方面关注之外,更主要的是重视户型的设计,各房间的布局和平面、空间尺寸。为满足客厅的居住*和实用*。其一要满足客厅的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这应是对客厅的起码的基本要求,其次要能较好地满足人们休闲、会客、娱乐等行为活动,应提供一个相适应的建筑空间环境。由于住宅今后已成为居民个人的不动产,并且在这里生活相对较长的时间,所以进行住宅设计时在满足一个基本家庭人口的各种行为活动的前提下应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换句话说住宅设计要留有"余地"。根据目前大多数居民生活水平和未来几年后生活水平更快的提高,本人认为客厅的使用面积不宜太小,应在20M2左右是较为合理和恰当的。根据室内家具布置和人们行为活动特征,房间尺寸见方是最为有利的,最好在5米×4米左右。室内主要家具为一套标准沙发(一大两小)和一个茶几,此外还有一套可放置大屏幕电视机的电视柜或能放置大屏幕电视机的组合家具。室内还要留出一定的交通面积,同时要保证人与大屏幕电视机间的合理视距,这样一来就需20M2左右的面积。如果客厅使用面积小于15M2或者室内空间较狭长时,就很难满足现代家庭视听设备及家具的合理布置。 非自然采光的客厅设计不可取 在高层住宅(塔式住宅或板式住宅)和多层住宅(塔式住宅或单元式住宅)设计中一般各种套型客厅均有自然采光和通风。近年来在哈尔滨地区,单元式砖石混合结构多层住宅设计中出现了三进深设计模式,因此许多套型的设计就出现了无自然采光的客厅。并且在新的《住宅设计规范》颁布之后,这种情况仍在发生。为什么该地区几年来一直推行三进深的住宅设计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个别房地产开发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为了在有限的地段范围内建造更多的住宅建筑面积,采取最有效的办法是加大住宅的进深。(关于加大进深能有效地增加住宅建筑面积的问题,以往的建筑学报有专题论述)。哈尔滨地区几年来多层单元式住宅采用纵墙承重方案较多,(见图1),其优点是内横隔断(非承重墙)布置较灵活,给设计带来灵活*。过去采用二进深设计不存在无自然采光的客厅问题。而目前采用的三进深设计,进深较典型为5.1M+5.1M+4.5M=14.7M,比原来二进深住宅总进深增加了4M左右。在三进深住宅中除了两端*山墙处户型客厅能有自然采光之外,中间各套型的中间进深的平面设计除布置卫生间(不要求自然采光)外,其余就是布置客厅了(见图2)。在这种情况下无自然采光的客厅使用面积通常在15M2以上,尤其在L型转角处单元时非自然采光的客厅使用面积可达三、四十平方米。在《住宅设计规范》中3.2.4条款规定"无自然采光的厅,其使用面积不应超过10M2",这里提到"厅"的概念不是"客厅",而通常为过厅或兼作餐厅使用等等。但是当使用面积超过12M2且无自然采光作为客厅(起居厅)时,就会出现许多弊端,概括起来主要有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空气环境差: 由于客厅四面不临外墙,没有自然采光,就我国目前一般居民家庭生活水平不具备安装空调设备(挂壁式空调器严格上来讲不能称之为空调设备,空调设备应能调解室内温湿度并能补充新鲜空气)的条件。所以仅依*相临房间的对流换氧,这样的通风条件就很差。尤其是哈尔滨地区地处北纬460,属于气候严寒地区,全年计算采暖期为176天,也正像当地老百姓常说的"哈尔滨一年半年冬",在漫长的采暖期期间,门窗都是比较密闭的,所以对于有自然采光的房间,这时通风换气就较差了,何况对于无自然采光的客厅通风换气条件就更差了。 2.光环境不佳: 无自然采光的客厅,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人们的一切行为活动都只能依*人工照明来帮助。从人类的生理、心理、还是审美的角度来讲,自然采光所产生的光环境效果是人工照明所不能替代的。未来的建筑学应当是生态建筑学,对于建筑师来说应当强化自然意识,处理好人与建筑、自然的三者关系。尤其是要注重利用自然能--太阳能等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地减少利用不再生资源。所以住宅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太阳能自然采光,这不仅有利于居民的身体健康,而且更重要的是可创造一个良好宜人的光环境,对于人们视觉和精神方面均可产生良好影响。 3.建筑空间环境不佳: 在三进深单元式住宅中无采光的客厅往往成为从户门通往卧室、卫生间、厨房等用房的过渡空间。因为在客厅中的四个墙面上至少会有三个墙面需要开设门,包括户门、厨房门、卫生间门以及卧室门(一间卧室有一樘门,二间卧室在不套间的情况下需设两樘门),也就是说至少有四樘门。由于无自然采光客厅实墙面少,可集中布置家具的空间有限,供休闲,会客的静空间较少,而交通穿行面积较大,这势必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客厅的私密*。所以无自然采光客厅在平面设计上存在许多先天的缺憾,即使再经过精心装修,也难以创造出理想的室内空间效果。 4.与室外隔绝,无自然视觉景观: 因为客厅在住宅套型中是唯一的重要公共活动空间,所以在住宅平面设计时,首先要考虑客厅与室外环境的关系。一般来说客厅应面向室外环境最佳的一面,并且往往采用开设大面积落地窗的手法(北方地区也是如此),扩大客厅 的室内空间视野,创造最佳的环境视觉景观。满足人们的视觉审美需求。无自然采光的客厅与室外隔绝,将人的行为活动与自然环境分离,造成了"只见人,不见物"。人们长期生活在这样一种封闭的空间环境中心理上容易产生一种沉闷、枯燥和压抑感。 结束语: 1.人类社会已进入21世纪,住宅建筑乃至其它类型建筑也将迈入一个绿色建筑、可持续发展建筑的新时代。"绿色建筑"标准应当是舒适、健康、高效、优美。所以建筑师必须对"绿色建筑"的实质和内涵有一个全面深刻的认识。过去那种单纯从居住面积指标和套型的平面布局出发进行住宅建筑设计的传统理念现在已不适宜了。 2.中国即将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对于我们建筑设计行业来说需要做好哪些思想和技术准备呢?我认为最重要的应从设计理念、技术、标准等方面做好同世界"接轨"的工作。比如美国绿色建筑协会组织已提出了一个较全面系统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它对于世界各国来说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作用,在该评估体系中把室内环境质量作为衡量绿色建筑的重要标准之一,而其中天然采光和景色、室内通风换气等要素又是评价室内环境质量极其重要的指标。因此该评估体系中许多评价标准也为本文"无自然采光客厅不可取"提供了理论依据。 3.为了给广大居民营造一个更加舒适、健康的生态环境,全面落实和严格执行新的《住宅设计规范》以及其它有关强制*国家标准就需要建筑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商,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以人为本、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近来全国各地有不少有战略眼光的房地开发商不断打造"绿色住宅"的品牌,从而也推动了建筑师的"设计创新",出现了像"板式小高层"、"低层高密度"等新的住宅型式的探讨,也是对传统的塔式高层住宅与其它类型住宅的一种挑战。今后我们相信像无自然采光客厅等类似居住环境较差的住宅建筑,因严重违背"绿色建筑"的要求将会逐渐失去自己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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