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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规》与《喷淋规范》冲突,该怎么办

发布于:2005-12-08 10:38:08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新高规要求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不小于5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现在我遇到了一个建筑,门厅高度超过8m,按照自动喷水规范,不能用闭式系统,
还有就是一个大厅,层高15m,按照喷淋规范也不能设置自动喷水,如果按照高规我就必须设置喷水系统,矛盾中,求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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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xiaoguanghui99
    由于净空过高,如果设置闭式系统,肯定是不能保证喷水强度满足灭火要求,故湿式报警系统不能够采用,设置雨淋的话也不行,每个雨淋阀的控制的喷水面积也不能大于160平米,我的面积有900多平米,肯定不行,所以雨淋系统给予否定,这是大厅;门厅的话由于火灾危险性不是很大,本人觉得没必要设置雨淋,湿式系统有不满足喷水强度,敬请高手指点
    2005-12-13 17: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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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aoguanghui99
    感谢11楼的回答,我的建筑为一类高层,虽然超过12m,但是根据高规7.6.2条还是要设自动喷水,但是我还是不知道设那种合适
    2005-12-13 16: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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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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