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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100万治理污染中石油“用国家的钱冒名领功”

发布于:2005-12-07 12:46:07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捐100万治理松花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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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泽远(北京)

  造成松花江重大污染事故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石油)近日向吉林省捐款500万人民币(约104万新元)治理污染,却遭舆论批评,有媒体指中石油此举是“用国家的钱冒名领功”。

  另外据新华社报道,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及重大水污染事件国务院调查组昨日正式于北京成立。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为首的调查组将针对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的原因、责任以及应对水污染事件的责任进行全面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上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造成松花江水质污染,给下游的哈尔滨等沿江城镇带来极大困扰。

  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上周因对这次污染事故处理不力而引咎辞职,而造成污染的中石油目前只撤消了吉林石化分公司总经理于力等人的职务,中石油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耕并没有受到影响。

  中石油还为于力辩护说,于力在担任吉林石化分公司党政主要领导3年多的时间里,工作是努力的,扭转了亏损的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了贡献,对爆炸事故的抢险处置总体比较得当,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和事故的扩大。

  但中石油不仅面临来自吉林、黑龙江两省要求赔偿的压力,也面临来自俄罗斯方面可能要求赔偿的压力。

  据新华社报道,中石油近日向吉林省捐款500万人民币,以支援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

  《中国青年报》昨天发表署名文章,指中石油作为国有企业,没有捐款的权力。

  文章说,国有企业是属于全民的,它所拥有的资金只能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生产经营成本和向国家交税。“除此之外,国企无权决定其他的用途。”

  文章说,“捐款”应该是一种“私事”,其根本的前提是捐赠者对所捐的财产拥有所有权。而中石油这次捐出的500万元人民币既不是该公司总经理的钱,也不是中石油职工的钱,而是“全民”的钱。因此,中石油的捐款是“慷全民之慨”,“贪天之功,据为己有!”
  • iamzhzht2004
    iamzhzht2004 沙发

    人家是皇家机构,本来就有天功,(每次中石油领导都能青云直上)。
    鄙夷不过来的。
    2005-12-08 21: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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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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