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8-14 17:01:14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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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11.3.3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45m时,应采取下列防侧击措施;
1、建筑物内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应相互连接。
2、应利用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子内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结构圈梁中的钢筋应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并应同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
问题;1、 一个甲级设计院设计的30层楼,防雷说明高度超过45m时,结构圈梁中的钢筋应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施工单位也按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
本人(监理)认为应每层连成闭合回路,可设计院和施工单位不同意我的看法,不知谁对?
2、本人认为按规范第一条,结构圈梁中的钢筋每层已经连成了闭合回路,规范第二条不应再写钢筋应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不知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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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应该参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2010 4.3.5.6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条文说明》4.3.5 P137 保证钢筋之有良好的接触。。。。。
在防雷规范中 没有提到均压环。民用建筑设计规范JGJ16- 2008相对而言 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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