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8-13 21:15:13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复制转发]
①《高规》第E.0.2条规定:底部大空间大于一层时,其转换层上部与下部结构等效侧向刚度比γe可采用图E所示的计算模型按公式(E.0.2)计算。γe宜接近1,非抗震设计时γe不应大于2,抗震设计时γe不应大于1.3.
②《高规》第E.0.2条还规定:当转换层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时,其楼层侧向刚度比不应小于相邻上部楼层的60%
一般情况能够满足第一条,第二条也都能满足,而且富余很多,第二条的规定有何意义!
还有我们按剪弯刚度法计算侧向刚度比的时候,地下室一层要不要计算高度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