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11-28 19:06:28
来自: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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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建设中应注意的六大问题
200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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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智能建筑正在蓬勃发展,经济发达地区发展更快。智能建筑是原来建筑物中的弱电系统在质上的飞跃。这种变化,势头之猛、之快,使不少人在认识上产生误区,管理跟不上,而导致在当前智能建筑的建设中出现了不少问题。
业主方面
在“智能建筑”热面前,贪多求全,期望太高,提出“世界一流”、“十五年不落后”等口号,提出大大超过建筑功能与规模的智能化要求。
既对自已的建筑物的需求不清楚,也对信息化产品没有深入的了解,仓促上马,致使投资效果很不理想,投入使用后发现问题多多。
对智能化集成系统带来的增值效果有所怀疑或由于资金投入方向问题,以致不适当地压低在智能化系统上的投资。结果造成建筑物的档次的下降。
没有总体集成的概念和系统发展的考虑,以致边招标、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返工浪费严重。
缺之掌握智能化系统技术的人才,以致在设计、施工、竣工等建设的各个环节上不能很好把关,及时纠正质量问题。
智能化系统建成后,对日常管理和持续维护重视不够。特别是对在建设时就必须予以重视的有此问题放任自流。
厂商方面
智能建筑的兴起在呼唤智能化系统集成商。市场上集成公司为数众多,相当活跃,运用种种商业手段以谋取对智能化系统的承包。但从他们的技术水平,技术支援能力,施工、组织经验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来考察,真正能称为系统集成商的公司不多。这方面出现的问题有:
自称的智能化系统集成商,实际上仅仅是某一个子系统的集成商,甚至只是产品销售商,他们对建筑,对现场安装,对施工组织了解不多,甚至毫无了解。因此,不能很好组织指挥,甚至组织指挥不及系统各个分包商。
商业利润考虑多,力图在智能化系统中分得尽可能大的份额,对业主造成误导。在系统建设中,各厂商各自为政,在接口上互相扯皮,贻误工程。
为争取项目,迎合业主低投资的企图,拼命压低报价。项目到手,为了利润,不顾质量,降低规格。
各厂商的产品都自称“开放性”好,而实际上为了市场利益,开放程度有限,造成集成系统难以实现或留下维护中的隐患。
设计方面
面对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设计部门对智能化产品和智能设计方法还不很熟悉,尤其在集成方面更弱些,还需要产品在家和系统集成商的支持和通力合作。
目前对智能建筑设计的注意重点大都集中在智能化系统上,而在建筑平台方面注意不够。以致建筑结构的灵活性、适应性稍欠佳,对智能化系统设备的安装空间、管线、路由等考虑不周。
业主盲目相信境外设计单位。结果,由于这些单位并非智能建筑行家,图纸和设计文化水平也并不见得比国内设计部门高,再加上文化背景、设计方法、施工习惯的不同,往往拿到境外图纸都无法实施。
实施方面
(施工、安装、调试和竣工)施工队伍素质差,缺乏经过正规训练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大量刚离开土地的农民担当施工安装,造成安装质量不高。
现场工程督导人员素质差。因为这是新兴业务,要求新兴业务,要求新且深的知识,要求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熟悉有关的法规、标准。所以,原来的督导需要重新培训,而刚出校门不久的大学生,一时胜任不了督导。
施工组织与管理不够健全,开成指挥不灵,协调不力,于是施工中相互扯皮,施工效率低。
对施工的全面质量管理重视不够,很少有制定明确的质管标准或规定的:施工前的设备品质检查,施工中每个阶段的控制指标和质量控制停止点的设立,测试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的规定,竣工验收的条件和相关文件。
仍偏重于定性验收,即眼看、手摸。忽视定量验收。只有用仪器测试,才能发现隐患。
标准化和行政管理方面多头管理
我国从中央到地方,与智能建筑相关的管理部门有建设、邮电、广电、公安、技监等。只有这些部门联手,才能制定出国家的关于智能建筑的标准,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管理才有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现有的法规或标准不够齐全,已有的也已经落后了。管理部门管理力度不够,或管理依据不够,这也与以上两点密切相关。
其他宣传上对智能建筑的误导。如,把A的多少说成是智能建筑的级别。又如,把搞了综合布线的建筑说是智能建筑等等。
过分强调了智能化系统的作用,而忽视了中国的现实,中国的文化背景,人的作用等。对信息化设备与人的关系的统一性考虑不够。
智能建筑的咨询、总承包、总监理的作用尚未被正确认识,其体制未建立和运作尚未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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