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一篇
一类公共建筑防烟问题《高规》第8.2.1条文说明:二、建筑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都是建筑着火时最重要的疏散通道,一旦采用的自然排烟方式其效果受到影响时,对整个建筑的人员将受到严重威胁。对超过50m的一类建筑和超过1OOm的其它高层建筑不应采用这种自然排烟措施。而8.3.1条文讲“防烟楼梯间进行加压送风时,其前室可不送风”。现在我的问题是:现在有一栋超过50米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关于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正压送风,是应该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分别设置正压送风系统,还是可以只对防烟楼梯间进行加压送风时,其前室可不送风,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