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站务休闲 \ 闲聊茶吧 \ 亿万富翁袁宝璟的生死迷局

亿万富翁袁宝璟的生死迷局

发布于:2005-11-16 14:17:16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亿万富翁袁宝璟的生死迷局
--------------------------------------------------------------------------------


  涉嫌“买凶杀人”的亿万富翁袁宝璟再一次成为了新闻人物。他本将在10月14日上午被执行死刑,因接到紧急通知,死刑暂缓执行———
  ■检举高官“刀下留人”
  袁宝璟为何没有被执行死刑?负责此案执行的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答复是“二审还在进行当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7条规定,二审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没有终审判决,10月14日执行死刑的说法又从何谈起呢?
  袁宝璟的代理律师刘家众透露,事情的实际经过是:首先知道消息的是袁宝璟的亲妹妹袁宝瑰。袁宝瑰就在辽阳市中级法院工作,院领导找她谈心,说14日袁宝璟要执行死刑,要她正确对待这件事,并且答应了她注射死刑和最后见哥哥一面的要求。10月11日,袁宝瑰在辽阳中级法院的安排下会见了袁宝璟,之后告诉了袁宝璟的太太卓玛,卓玛11日晚电话通知刘家众,刘马上赶到辽宁。
  刘家众向二审法院辽宁省高院索要二审判决书,辽宁省高院让他向辽阳市中院要,而辽阳市中院说主办法官不在,所以至今代理律师也没有看到判决书。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判决书律师就没办法申诉,得不到判决书,辩护方就失去了最后申诉的权利。刘家众说,如果袁宝瑰不是法院的人,如果不是她提前知道消息,说不定袁宝璟被执行死刑以后,律师和家属才知道。
  刘家众说,他也不清楚死刑暂缓的真实原因。他所了解的情况是:12日晚上7点半到9点20,辽阳市检察院四处提审了袁宝璟,袁宝璟有重要揭发,13日下午辽阳市检察院向辽阳中院发了暂缓执行决定。
  而袁宝璟的重要揭发是什么?辽阳当地官员猜测是3位前任市级领导的问题。刘家众却说,袁宝璟告诉他,揭发的是一位现职省级领导。袁宝璟曾经出资1.2亿元支持金龙股票上市,这位领导在其中隐性持股,并且获得了其他好处。
  ■买凶杀人被判死刑
  在袁宝璟之前锒铛入狱的富豪不在少数,但直接面对死刑的,他却是第一个。辽阳中院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买凶杀人案”主要犯罪事实是: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因期货交易与四川富商刘汉发生矛盾。袁宝璟的朋友、刑警出身的汪兴提出安排人去打刘汉,得到袁宝璟的认可。袁宝璟出资16万元让其兄袁宝琦交给汪兴。1997年2月1日晚9时许,受袁宝璟等人指使的李海洋在四川省广汉市向刘汉近距离连开两枪,未击中刘汉。
  此事发生后,汪兴多次向袁宝璟借钱未果,便开始以打电话、写信,以举报袁宝璟的违法犯罪事实相威胁。2001年初,袁宝璟对袁宝琦提到了汪兴的恐吓威胁,袁宝琦提出:“不行找人给他办了,花两个钱呗。”袁宝璟表示“行”,并提供30万元资金。袁宝琦找到袁宝福,让他把汪兴做掉。袁宝福向袁宝森提出此事,袁宝森主动提出去做。2001年11月15日,袁宝森持刀对从家出来的汪兴后背砍一刀,在厮打中,汪兴身中数刀。汪兴后经法院鉴定为重伤,事后袁宝琦交给袁宝福人民币9万元。
  汪被刺伤后,不断威胁、恐吓袁宝璟,袁宝璟再次向袁宝琦提到此事,并说“不行就办了他”。袁宝琦对袁宝福说“把尾巴活干完”,并交给袁宝福人民币18万元。袁宝福与袁宝森密谋后,跟踪和掌握汪经常出入地点。2003年10月4日23时许,袁宝福与袁宝森持双筒猎枪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兴开门进楼时,袁宝森持枪近距离对汪连开两枪,汪当场死亡。
  辽阳市中院据此判处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3人死刑;判处袁宝福死缓。袁氏四兄弟均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他们的代理律师开始了一场撼动死刑判决的漫长战役。
  ■警方涉嫌刑讯逼供
  辩方代理律师将撼动死刑判决的第一个希望放在了证明“裁判可能出现错误”上,而证明取证中有刑讯逼供行为是一个关键。袁宝璟的刑事辩护律师邬明安说,本案指控袁宝璟雇凶杀人,关键证据只是审讯笔录里一句可能产生歧义的话:“行了,注意点,别惹事。”而笔录中的这句话,就有可能是刑讯逼供的结果。
  对此,公诉方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说明”———辽阳警方有关办案人员证明自己没有刑讯逼供行为的文字材料,一位干警还在材料中强调,审讯过程中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对嫌疑人进行审讯。
  辩护律师随即指出,笔录上所注明的时间是凌晨两点。“凌晨两点,这是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吗?”邬明安说,中国的律师不介入侦查阶段,刑讯逼供很难取证。经过长时间审理的案件,时过境迁,身体伤害取证非常困难。本案中比较典型的是精神手段逼供———长时间不允许嫌疑人休息,轮番审讯,以至于专案组“五天四夜就取得了突破,拿到了口供”。
  袁宝森的辩护律师裴广川也将重要证据丢失,未对现场血迹做DNA检测,警方调查取证时未能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等疑点写进了暂缓执行死刑申请报告,要求疑罪从无。
  ■捐献巨资能否保命
  邬明安回忆起最后一次见到袁宝璟是在两三个月前,在这次见面中,袁宝璟提起了控股印尼油田的事情。袁宝璟对他说,无论结果是死是活,都想捐献出来,以感谢养育自己的祖国。袁宝璟提到的控股印尼油田,就是后来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袁宝璟和妻子卓玛向国家捐献495亿元资产”事件的蓝本。
  袁宝璟民事部分代理律师刘家众向记者透露,袁宝璟向国家捐献印尼油田股份,并非如外界猜测,是打算“花钱买命”,相反,袁宝璟是在11月见过妹妹袁宝瑰,得知自己活不了之后,才把他的遗愿说出来。刘家众说,那天袁宝璟还交待让卓玛准备好白衣服,说至死也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刘家众证实,他见到了袁宝璟持有油田股份的全套商务文件,而袁宝璟授权他代为捐赠,他已办理了捐赠手续,两个国家机关已签收了,目前有关国家部门正在审核。刘家众说,他也向辽宁省高院递交了捐赠书复印件。他认为如果审核确实,就符合重大立功表现的法律依据,他的当事人应该获得从轻判决。
  对此,辽宁沈阳一位未涉入此案的刘姓律师则表示,即使“亿万富翁买凶杀人案”最终能公正结案,也没有多少值得欣慰的地方。因为这个案件中有太多偶然,有很多非程序性力量显然是普通当事人不具备的。据悉,袁宝璟与政法口关系非同一般,他的弟弟、妹妹、妹夫多安排在辽阳市政法机关。刘律师认为,当事人关心实体公正,公众关心的应该是程序公正。偶然的公正并不可靠,如果万一不幸下一次轮到你,你能看到那一线曙光吗?
  (据《瞭望东方周刊》2005年第45期卢波李瑞先柴爱新/文)

闲聊茶吧

返回版块

114.52 万条内容 · 196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我外交人员反间谍斗争一瞥

我外交人员反间谍斗争一瞥 --------------------------------------------------------------------------------   在国际事务中,严正交涉、握手言欢的背后,不少暗箱操作鲜为人知。国际间的这种斗争,天长日久,从来没有停止过。  无耻的偷盗手段。一是偷窃我官方文件。他们全然不顾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千方百计,窃取我传递中的外交邮袋,非法开拆,摄取我国机密。二是盗窃我外交人员的笔记本或有关资料,用以研究我有关会议情况,探索我意图,有针对性地破坏我行动计划。间谍们化装成各种身份,被派往世界各地的码头、旅馆、空港、车站,进行跟踪盯梢、伺机下手行窃。我国外交信使的一个文件袋,就是在美国休斯敦机场头等舱候机室被这种职业间谍窃走的,使我国在国际交往上蒙受了损失。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