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7-29 19:11:29
来自:商易宝社区/甲方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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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底,我司与合肥双凤开发区某单位签订了一个100多万的厂房钢结构工程合同,甲乙双方约定春节过后开始施工。节后土建施工完毕,钢结构地脚锚栓埋设完毕,钢结构已经具备进场条件了,但是,计划终究赶不上变化,在基础混凝土养护的施工间歇期内,甲方找到设计院,对原先签合同时用的图纸进行了优化,确实降低了一部分用钢量,与此同时,当期的材料价格又上涨了。分歧出现了,甲方要求按照签订合同当时的价格退钱,我司要求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重新报价,双方僵持不下。现在把这个事情拿到论坛上面来评评理。同志们,这件事情如何处理能让双方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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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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