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11-03 14: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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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规程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4号文件“关于印发《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程主要由以热水为热媒和以发热电缆为热源的,地面辐射供暖工程中的设计、材料选择、施工、调试验收等几方面内容组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展开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深入的调查,总结了多年来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和行业专家的意见,对主要内容和指标进行了探讨和论证,对稿件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充实后,最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程的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各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本规程时,如发现有疑难问题或有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函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标准规范室( 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本规程以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的第3.2.1条、第5.1.5条、第5.3.4条、第6.5.1条、第7.2.1条、第10.3.4条、第10.4.1条、第10.4.6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如下: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沈阳市华新国际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热能系、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国际铜业协会(中国)、北京瑞迪北方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施一德室内设备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新技术中心、北京狄诺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华宇通阳光智能供暖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华源亚太化学建材有限公司、锦州奈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久立耐火电缆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上海东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徐伟、邹瑜、陆耀庆、赵先智、黄维、董重成、宋波、邓有源、曹越、万水娥、田巍然、于东明、李小红、白金国、史凤贤、黄艳珊、周磊、李岩、罗才谟、徐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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