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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听证会会诊小区消防隐患

发布于:2010-07-22 15:12:22 来自:商易宝社区/行业脉动 [复制转发]
近日,因小区的消防设施常年得不到有效保养导致瘫痪,四平路振新大厦的业主召开了一次听证会。业主、物业、公安消防部门等各方代表面对面,把各自的观点和论据摆到台面上讲清楚,最终物业公司同意垫付费用先行维修。维修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记者调查发现,遇到此类事件,不少小区业主与物业间往往相互推诿,最终问题越来越复杂。


老公寓大楼消防设施“全线趴窝” ,急需修缮


虹口区四平路上的振新大厦是于上世纪90年代建造的公寓大楼。近年来,大楼的消防设施相继生锈,许多装置不同程度上都出现故障,有的甚至损坏严重。据小区业委会介绍,2008年下半年,1号楼的消防系统无法使用;2010年3月,2号楼的消防系统也停止运作。

小区业主曾与振兴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交涉,但在维修责任上僵持不下。2008年公安消防部门曾经对该小区开出整改通知,但由于双方在责任和费用的问题上没有定论,消防隐患至今没有得到消除。

今年,振新大厦相继出现了2起火灾危机。“最近一次发生在5月,幸亏发现及时才没有酿成大祸。”业委会负责人表示,目前,消防泵等设施急需修缮,业委会决定把问题摆到台面上来谈。


业委会与物业激辩责任归属 维修保养瑕疵被列举


6月下旬,业委会提出召开听证会,到场的有6名业委会成员、5名物业相关人员、2名公安消防人员、9名热心业主。而随后的会议更像是一场辩论,大家拿着证据发言,有礼有节驳斥对方论点。物业方首先提出,由于大楼建造已经十几年,消防装置不同程度上的老化是正常现象。同时,安装消防设施的地下室空气过于潮湿,消防保养队虽然定期修理但仍然没有办法阻止生锈。

业委会的发言代表樊雄武随即对此进行反驳,认为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的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老樊亮出消防维修保养记录,指出其中没有具体注明修理调换的零件,重大的故障没有记录,编号顺序与日期不符。该辖区的社区民警也认为,物业公司对此应付一定责任。


听证会达成一致 物业公司同意垫付维修费用


此次听证会最终结果,物业公司同意在近日垫付费用,先对1号楼及2号楼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

上海恒隆律师事务所的宋安成律师认为,上海的老大楼住宅小区由于年代久,早期物业收费低,普遍存在着日常保养不到位的情况。但只要物业公司收取了相应的专项服务费用,就应该尽到保养义务。如果设备因为保养不到位出现了损坏,物业公司应承担部分责任。不仅是消防设施,在其他的公共设备上都适用。住在老大楼的业主应多关心相关设施的使用保养,监督物业工作到位,像振新大厦的业委会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就十分可取。同时他也指出,物业公司在做好保养的同时一定要做好记录,否则产生纠纷后缺乏证据难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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