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设计 \ 城市规划设计 \ 如何编制好城镇消防规划

如何编制好城镇消防规划

发布于:2005-10-30 20:39:30 来自: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复制转发]
一、做好小城镇消防规划的基本措施

(1)城镇的消防规划编制是基础,落实是关键,要做好这项工作一定要积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要在政府领导下,成立以建委、规划、财政、公用事业、消防等相关部门的组织机构。各地从筹备规划的初步方案,到每个专题调研、规划编制成果及评审,都要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机构配合协作下工作。作为消防部门不但要当好政府参谋,还必须协助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尤其是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消防规划的有关内容。离开了政府领导,这项工作就不可能搞好。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委托规划设计院负责,消防部门可派出人员配合编制单位进行基础资料调查和协调,这样才能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职能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消防规划编制应从实际出发,规划设计部门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充分研究,如: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公安部的《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省公安厅、建设厅联合制定《福建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办法》、《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福建省消防条例、〈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要有创造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分清主次、轻重缓急,才能有超前性、可操作性。
(3)将消防规划与其它专项规划紧密结合
小城镇消防规划是小城镇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总体规划的一个子系统,在编制过程中必须与其它专项规划紧密结合,如城市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燃气、抗震、人防等都包含消防设施的规划的建设条件。都是城市规划的专项子系统,这些规划与消防规划相互联系,互为补充,互为依托,互相结合,就能更好的保证消防规划的具体落实。
(4)针对各地的规划中的难点、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开展专项调查、了解第一手的资料。除了当地经济状况、消防安全布局、功能的分区、供水、道路、通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消防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这些内容外,很重要的还要针对规划中的几个难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掌握全面、详实的基础资料。这些情况的现状很重要,应作为消防规划的依托之一。几个主要难点的内容:
a.火灾的调查情况。要深入研究城镇火灾情况,从历年的火灾情况入手,并进行总结,有全面细致的火灾状况和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的调查统计资料。总结时突出的问题为:消防站点不足、消防警力不足、消防水源缺乏、道路狭窄、通信落后、建筑的耐火等级等问题。
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如:中心镇要成立小型普通消防站、警力不足时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等。
b.化危品在生产、使用、运输等环节存在危险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与资料收集、以及化危品布局及存在的问题,
要提出解决的办法如:在仓储方面坚持化危品场所必须设立在城市边缘独立安全地带的原则,在储存方式上采取相对集中,分类贮存的办法,在运输上规定交通道路和通行时间。
c.旧村镇消防改造。
旧镇交通集中、功能混杂、建筑物耐火等级低、街道狭窄拥挤、邻街违章搭建、供水管网、电网方面落后等问题,
要提出解决的办法如:开辟防火分隔带、整治违章搭建、改造用电线路和增设小型消防站等措施列为近期实施目标。
d.镇村结合部的消防问题。
镇村结合部常处于失控状态,民宅、工厂、仓库混杂,违章建设、出租民宅、加工业等,水源不足,道路狭窄、供电很多的消防安全问题。
这方面要提出加强镇村规划管理,加快电网,供水,道路的建设等,完善总体规划,建议政府加大镇村结合部的执法管理的力度。
以上的几项难点应列为近期的实施目标。
(5)各地要把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提出解决方案,把握工作进度,在时间上要有控制,限定先行完成,对基础资料、难点的调查工作,尽量和总体规划同步,如总体规划无法提出来,我们只能提前设计,先行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等总体规划完成后,进行局部修订,把消防规划融入到总体规划成果中。
(6)资金要保证。要当好政府参谋,把消防专业规划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渠道筹集资金,可以由政府从财政中拨专款,也可以想办法从民间筹资,成立消防基金会,还可以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在开发区或新建建筑中,由投资者建设公共消防设施。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weekbin
    weekbin 沙发
    谢谢楼主分享资料:D :D :D
    2008-08-24 16:29:24

    回复 举报
    赞同0
  • qianhuisheng1976
    非常感谢楼主的无私奉献。
    2006-05-15 17:05:15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城市规划设计

返回版块

15.32 万条内容 · 239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对我国规划管理“一书两证”制度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思考

1、“一书两证”制度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自199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历程中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从此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城市规划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提出了“一书两证”制度,“一书”指选址意见书,“两证”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在规划区内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用地范围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在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它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