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10-27 20:19:27
来自:人才招聘/学生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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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64-89 第3.3.3条 关于饮食建筑厨房的工艺设计问题。 此条为强制性条文,厨房的工艺一般在二次装修时进行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图纸中应按规范提出相应要求。
JGJ37-87 第4.7.1条 建筑物内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等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配电及变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如设有双层结构形成间接上层,并有良好的防水措施,是否可行? 设计中应避免出现上述情况,当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双层结构并作“被褥式”防水处理(变配电除外)。
GB50096-1999 第4.3.4条 住宅卫生间采用双层结构处理是否能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面。 不能。
GB50028-93 第7.7.7条 烟囱伸出坡屋面高度太高,对建筑立面影响较大,当设计选用防倒灌风帽时,能否适当降低一些? 住宅厨房小烟道可适当放宽,但烟道出口伸出屋面不得小于0.5m。
GB50096-1999 第4.2.5条、 JGJ50-2001 第7.1.2条 本条规定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对于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的入口;在高差不大(小于150)情况下整个入口面宽度均设1:20坡道,可否不加设扶手。 建筑入口必须设轮椅通行平台和1:12的坡道。当高差小于300时坡道可不设扶手。不设入口平台,直接在门外设1:20坡道的做法不应采用。
GB50207-2002 第7.1.5条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而同一内容“当平瓦屋面坡度大于50%时,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的GB50345-2004第10.3.5条为一般性条文,如何判定。 按强制性条文判定。
GB50096-1999 第4.2.3条 住宅公共入口防坠落雨披最小设计宽度应为多少? 应超出上部阳台外缘0.6m。
JGJ37-87 第4.2.4条 工业建筑上人屋面是否要考虑女儿墙高度满足1050的要求。 本条文也适用于工业建筑。
GBJ16-87 第5.3.1 (二)条 一幢建筑一、二层为办公用房,三层以上为住宅。住宅部分有单独出入口并与办公部分有完全的防火分隔,二层部分可否套用第5.3.1条,即二层或三层办公部分每层面积小于500?,人数之和小于100人只设一个疏散楼梯? 不能套用。本条文仅适用二层或三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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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好资料,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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