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10-27 19:32:27
来自:电气工程/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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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信息 据悉,由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委托发展改革委能源所、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等能源研究机构制定的,关于各类新能源发电入网定价的方案已基本完成,并有望于12月底公布。与此同时,与《可再生能源法》配套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也有望于本月底出台。业界分析,这将意味着我国一直以来以燃煤火电占绝对主导的格局,将被政府积极鼓励的新能源发电所打破。
据了解,目前初定风能发电政府审批价格是在火电(化石能源发电)价格的基础上增加0.25元;太阳能光伏发电则分为两种:开阔地为每千瓦时3.2元,建筑地为每千瓦时3.4元,生物质能等其他类别也都确定了初步定价。新能源上网定价分为两块:一块是政府制定的审批价格,另一块是发电企业竞标价格,以保护新能源发电企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降低成本,扩大规模。
事实上,新能源上网定价酝酿已久,尤其在今年2月28日《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后更加紧锣密鼓。据介绍,目前,《可再生能源法》仅仅是一些笼统的条款,而总量目标、并网发电、上网电价与费用分摊等制度,都需要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细化。
同时,由于我国没有出台相应鼓励政策而造成新能源发电落后的问题,也有望在《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后改变。新法规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的基本原则,即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以及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价格,保证新能源发电的投资者可以获得相对合理的回报。
此外,国家为了鼓励使用新能源发电,在入网方式上将采取配额制强制发电企业投资部分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时,要求电网公司全额接收所有电量,并明确规定电网须全额收购新能源电力,强制用电大户分摊购买。
据悉,对发电企业给予一定优惠措施或资金贴补等系列鼓励政策也将会陆续在12月份出台。如财政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专项基金、税收优惠;金融机构研究的贷款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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